疫情期間,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收到來自全國消費者上百條關于“口罩問題”的投訴。其中,以海豚家、南丁旗艦店、洋碼頭等投訴量較多,圍繞不發貨的問題突出。
此前,中國質量萬里行曾報道過“海豚家”口罩事件,據悉,“海豚家”平臺在消費者下單并付款成功后,采取單方“砍單”行為,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廣大消費者質疑。2月8日,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數據顯示,霍爾果斯海豚家科技有限公司因口罩“砍單”行為被吊銷營業執照。
除了“海豚家”之外,“南丁口罩”也被消費者集體投訴。
多家口罩被“集體投訴”
在春節期間,南丁口罩宣傳“1月31日起發貨”并附上“絕不漲價,春節期間加班生產”的承諾,短時間內吸引了大量消費者購買。然而購買的口罩遲遲未到,等來的卻是商家發的一封“致歉信”,稱口罩未能如期發貨是因為疫情嚴峻,口罩被政府征收。隨后公司發布公告,勸導消費者退款。
與“海豚家”的情況類似,南丁口罩發布被政府征用的消息之后,消費者仍然在相關電商平臺上看到南丁口罩顯示有貨。令消費者不解的是,在南丁口罩相關店鋪上購買的兒童口罩也被征用?
北京的孫先生1月26日在京東商城南丁官方旗艦店購買少兒口罩兩份,下單付款后其顯示受疫情影響,物流延期發貨。直至2月14日均為發貨,隨后孫先生聯系京東商城開啟消費糾紛投訴處理,當日南丁上傳“張家港市工業與信息化局”下達給張家港利康公司的口罩征用涵,作為其因疫情被征用而不發貨原因的舉證。后京東客服多次聯系孫先生要求他主動退貨。
2月26日孫先生與張家港工業與信息化局取得聯系并證實了張家港利康公司被征用范圍只限于成人口罩,并未含少兒口罩。孫先生當日將相關信息反饋之京東客服,京東客服給出孫先生的回復是:“因疫情災區物資需要,生產商品被統一調撥分配,經了解,商家多次與相關政府溝通,目前爭取到釋放部分口罩供應,會按照客戶下單付款的順序陸續依次發出。”
此前,南丁公司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稱,自始至終沒有任何騙取國家補貼金行為,由于訂單眾多、客服壓力大,正通過店鋪公告、短信及官方通知群等形式及時通知消費者退款。
3月7日,南丁口罩官方微博“南丁”發布消息對此事做出回應:“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發貨,對各位顧客所帶來的影響我司致以深深的歉意。面對當前依然嚴峻的形勢,我司愿意繼續拼盡全力應對,絕不逃避。”
針對受疫情影響導致收貨時間延遲的所有用戶,盡管南丁提供相應的補償優惠,但是,目前仍有大量消費者因為此事在不斷投訴,在一些平臺仍有群聊在抱團維權。
2月12日,施女士通過洋碼頭購買3M N95口罩四盒共計1312元,通過網絡支付一次付清。因當時國內疫情嚴重口罩緊缺,故選擇了海淘。施女士在詢問商家抵達北京時效時,商家承諾7-10天可以送至國內,洋碼頭在商品頁面標題中明確寫明加拿大特快7-14天送達。2月12日疫情已經蔓延,中加航班削減,航運遲緩,洋碼頭在明確知曉物流環境的情況下做出時效承諾7-10天送達。
下單之后一直至3月3日物流無更新進展,期間施女士多次詢問,商家客服告知她貨物未上飛機,而詢問洋碼頭客服卻告知2月22日貨物已經抵達北京,物流信息混亂。目前物流在3月3日顯示貨物還在航空運輸中,但是洋碼頭出示的物流承運航班海航HU7976已經在北京時間3月4日下午14點抵達北京且落地,至今不知貨物究竟在何處。
施女士在洋碼頭客服和商家客服均無法給出貨物物流真實信息和時效的情況下提出退款,但洋碼頭以疫情影響不可抗力為由拒絕。
2月,物美過期口罩事件也被媒體曝光出來。
消費者在多點APP上購買的口罩,在收到貨之后,發現是過期的口罩。據悉,這批口罩是SAS 8617 N95型號,生產日期:2009年8月,有效至2012年8月。2月23日,有消費者反饋收到了物美超市發來的短信,稱對問題口罩實行召回,并予以退款。對于商家的處理方案,有的消費者表示不接受。法律人士表示,物美超市、多點銷售問題口罩,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有權主張“退一賠三” 。
據相關媒體報道,售賣問題口罩的物美門店超過17家,其中包括物美的大店、品超等多種門店類型。售賣過期8年口罩的門店有14家,售賣無生產日期口罩的門店有5家,有2家門店同時售賣過期和無生產日期口罩。
北京的楊女士2月19日通過物美超市旗下多點APP下單購買口罩,之后在物美線下自提的Kimberly-Clark口罩100個,總價480元。購買之后她發現原包裝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商家自行用白色不干膠紙貼上并標注有效期至2023年。楊女士發現購買的口罩極薄,里外兩層類似衛生紙,輕輕一扯就破,內層佩戴2-3小時完全被哈氣濕無法佩戴。使用第二天,楊女士覺得眼睛干澀紅癢,懷疑口罩有問題。
楊女士在上網查詢后發現,這款Kimberly-Clark口罩是來自金佰利系列產品,在2015年5月金佰利系列產品就不標“金佰利”品牌了,改叫Halyard,并將原橙色包裝更換為綠色包裝。楊女士覺得,這款口罩疑似假冒偽劣產品或是過期產品。她通過投訴舉報后,物美聯系把她假的口罩做了退款,但一直找借口不給三倍賠償。
制售假口罩“發國難財”將遭嚴懲
2月7日,根據湖南省長沙市檢察院的通報,長沙警方已偵破三起銷售假飄安口罩案。據悉,共計197萬只假冒“飄安”口罩流入湖南市場,這批假“飄安”口罩的共同特點是只有薄薄一層,一扯即破。
販假者以0.3元/只的價格,從非法渠道購進假貨,轉手以0.75元至1元/只的價格將假口罩流入市場,這些假貨往往流入診所、藥店、超市以及微商的手中。在長沙市高橋醫藥流通園的案例中,100萬只口罩通過倒賣流入診所、藥店、超市以及微商的手中,販假者僅靠轉手非法獲利45萬元。
疫情期間,有很多消費者通過朋友代購也遭到了欺騙。
3月1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上海朱先生的投訴,他稱自己通過朋友介紹,在株洲某醫藥有限公司購買口罩,付款56萬元后對方卻稱“沒貨”,但也不肯退款,朱先生和另一朋友一共付款74萬元,請求維權。
朱先生在上海開設一家醫藥企業,疫情期間,公司打算采購一批口罩,用來贈送客戶和銷售。2月25日,在朋友的推薦下,朱先生與株洲的周先生取得聯系。周先生表示,他是株洲一家醫藥企業的股東,公司目前有口罩現貨,并且給朱先生發了倉庫視頻。經過幾天的溝通,朱先生付給周先生購口罩全款費用56萬元,用于購買20萬個口罩。同時,朱先生的朋友打款18萬采購口罩,兩人總計74萬元。
朱先生表示,自從付款成功后,周先生就開始玩起了“消失模式”,偶爾聯系上,對方也一再推諉。朱先生稱該筆資金對于公司來說是一筆大的資金,沒有辦法與其拖延下去。事發后,朱先生已經固定了相關證據。
天元區市場監管局接訴后,3月2日,群豐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立即對所涉及的企業進行走訪調查。調查發現,該公司并無“周先生”此人,公司也未收到這兩筆款項,但此人確實在該公司買過幾次口罩。考慮到涉及金額巨大,且周先生冒充某醫藥企業的股東進行銷售的行為涉嫌詐騙,執法人員建議投訴人向公安機關報案。3月2日,朱先生向公安機關報案。目前,株洲當地公安機關以詐騙罪受理此案,已經介入調查中。
3月10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披露了一起近期查獲的涉嫌銷售17.3萬只“假口罩”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通報:現查明,上述庫存口罩共計16個品種,貨值金額約66萬元。其中,4種標稱“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計約1500只,初步認定系假冒商標的產品,涉嫌存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9種無標識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共計約10萬只,貨值金額約36萬元)、3種標稱N95的口罩(共計約1.6萬只,貨值金額約32萬元),初步認定存在產品質量問題,涉嫌存在銷售劣質產品的違法行為。
疫情期間,如何依法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售假口罩“發國難財”,如何依法打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近期也作出了相關回應。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瑞賀:“制造、出售假劣防護用品,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我國早在1993年即制定了產品質量法,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生產者和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以及損害賠償、行政處罰等均作了規定。如:生產者生產產品,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同時,產品質量法還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在疫情防控過程中,囤積防護用品、哄抬物價,是一種嚴重的價格違法行為,價格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并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如:經營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不正當價格行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非法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哄抬物價等,妨礙疫情防控,擾亂社會秩序,對這些違法犯罪必須依法堅決嚴厲打擊。”
“從實踐看,刑法、相關司法解釋及其實施為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刑事法律依據和措施規定總體上是充分的、有效的。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適用刑法有關規定作了解釋、指導。根據刑法和上述司法解釋規定,對所提到的破壞有關防護用品資源的違法犯罪,可區分情況,適用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表示,對涉及疫情防控的擾亂市場秩序行為,要充分考慮其特殊危害性,依法從重懲處。
他表示,疫情發生以后,口罩、防護服等醫療物資以及相關原材料需求急劇擴大,成為緊俏資源。少數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嚴重損害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影響疫情防控和社會穩定大局,必須依法查處。
中國質量萬里行在此提醒消費者:不論是在線上還是線下購買口罩,一定要找正規渠道。網上購買要在正規網購平臺進行,線下購買要找正規藥店,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代購、朋友圈、微信群代買代售。
其次,消費者購買醫用口罩時,想知道企業生產信息、批準文號等,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點擊“醫療器械”→“國產器械”,輸入要查詢的企業名稱,就可以查詢口罩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