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香皂算不算化妝品?電商平臺經營化妝品需要披露哪些信息?以后美妝博主們是不是會被嚴管?2021年,化妝品行業發生的最大變化,一個是加強功效管理,另一個則是嚴格監管已成趨勢。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2020年6月29日正式頒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前身是1990年起實施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新版《條例》共6章80條,從四個方面對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予以規范。
變化一:產品原料的雙重制度管理
新版《條例》對原料準入標準作出了調整:防腐、防曬、染燙、美白類的新原料,被劃為較高風險級別,需要經過注冊后才可以使用;對于其他新原料,實行備案制,3年期間內若未發生安全問題,就可以納入原料目錄里。
變化二:明確“一品一碼”一鍵查詢
根據化妝品的原料實施分類管理,將化妝品分為普通化妝品和特殊化妝品。普通化妝品只需要備案,特殊化妝品則要注冊,用于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的化妝品。
根據新規,化妝品的包裝標簽上要注明產品名稱、成分、編號等內容,消費者可以根據產品名稱或者注冊編號、備案號,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或者化妝品監管APP上進行查詢。
變化三:牙膏參照普通化妝品管理
明確牙膏參照本條例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管理。這次牙膏產品參照普通化妝品管理,列入之后助于牙膏的規范管理,對于功效宣傳只能用抗齲、抗牙本質敏感指定的功效宣稱,“牙齒美白”是沒有這種功效宣稱的。
變化四:生產準入門檻更高
新版《條例》對生產工廠提出明確的準入規定:是依法設立的企業,有與所生產化妝品相適應的技術人員,有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具備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環境條件等基礎條件。
變化五:加大網絡銷售的監管
在網購已成為日常消費的趨勢下,新版化妝品監管條例明確了網絡銷售化妝品的責任主體,要求電子商務平臺承擔對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的管理責任,發現有經營者違規行為,應當立即制止并報告轄區藥品監管部門。
變化六:“食品級”“藥妝”以及功效宣傳都被管起來
化妝品就是以涂擦、噴灑用于人體表面的,是不能口服的,不能宣稱食品級化妝品,也不能宣稱藥妝,藥品是藥品,化妝品是化妝品。
對化妝品廣告進行了嚴格規范,要求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有監管部門提醒,此前部分商家宣稱化妝品是“食品級”成分,誘導消費者購買,都是違反規定的。
變化七:加大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本次《條例》實施后,將加強整治行業亂象的力度,更好引導行業的規范發展和公平競爭,強化責任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