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香奈兒發布虛假廣告被罰款20萬”的消息被推上熱搜。其實,這是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1月12日開出的一張行政處罰單。香奈兒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廣告中使用了產品具有“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等美白功效的廣告宣傳用語,被處罰20萬元。
然而,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并非第一次因產品問題受到市場監督部門的處罰。據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2月23日作出的黃市監案處字(2017)第01020151026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因“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414341.4元,罰款130萬元,并責令停止銷售。
非特產品宣傳美白祛斑特殊功效
行政處罰書顯示,2016年12月起,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在其運營的香奈兒(中國)官網銷售一款名為 “香奈兒奢華精粹乳霜(輕盈)”的化妝品,在商品網頁廣告中,使用了“護膚功效:……色斑淡化”的廣告用語;2018 年3月起,該公司在上述官網銷售一款名為“香奈兒光采晚安修護面膜”的化妝品,在商品網頁廣告中使用了“護膚功效:……2.抑制黑色素”、“產品配方:……抑制色素-白梅精粹抑制黑色素生成是光采晚安修護面膜的第二大核心功效……”的廣告用語。
廣告發布期間,“香奈兒光采晚安修護面膜”廣告頁面的點擊瀏覽量共 726 次,售出商品 121 件;“香奈兒奢華精粹乳霜(輕盈)” 廣告頁面的點擊瀏覽量共21231次,售出商品27件。該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修改了廣告頁面。
行政處罰書顯示,“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的商品配方顯示,涉案商品配方中不具備美白祛斑功效的成分,當事人也無法提供證明商品具備廣告中所稱的美白祛斑功能的實驗報告。因此其已構成了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靜安區市場監管局責令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罰款人民幣20萬元。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一)化妝品名稱、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夸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 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的規定,構成了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加大化妝品行業的功效監管是趨勢
2021年即將實施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更是加強了對化妝品功效管理的規定,不僅打擊虛假宣傳、沒有科研實力的企業,也保護合規企業;化妝品的功效管理也推動化妝品行業的基礎研究,通過實驗來證明產品功效,推動技術研究,使得研發人員對基礎研究的興趣動力更大。而在目前實施的化妝品監管中,存在以下規定:
化妝品類商品廣告發布注意事項:1.化妝品除不能使用絕對化用語外,還不能使用純天然制品、無副作用等絕對化語言。2.化妝品廣告不得涉及化妝品性能或者功能、銷量等方面的數據。例如:肌膚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跡般呈現亮白光采等語句。3.化妝品名稱、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不得虛假夸大。4.化妝品廣告不得宣傳醫療作用或者使用醫療術語。5.化妝品不得以他人名義保證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
化妝品行業違禁詞包括:1.按護膚功效分類:祛(去)黃、祛(去)斑、去(祛)印、去(祛)皺、消除皺紋、去(祛)除皺紋、平皺、修復斷裂彈性(力)纖維、提高肌膚抗刺激、化解死細胞、去除雀斑、抗輻射、抗紫外線、美白、亮白、潤白、排毒;2.按膚質分類:過敏、防敏、敏感、新生、換新、抗敏、修復、煥膚、煥然新生;3.按學術性詞語分類:最高 、最大 、最強、極致 、極限、強效、強力、抗氧化、特效、高效、全效、強效、速效、有機xx、專業xx、含xx精華、納米xx;4.夸張用語分類:全方位;全面升級;控油;安全;激活;活化;消除;徹底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