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當前“春雷行動2021”執法行動,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常態化下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工作重點強調,堅持“四個最嚴”要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的落實,認真落實轄區監管責任,督促經營使用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防止出現監管盲區,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確保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工作中,該局執法人員持續加強常態化下疫情防控用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體溫計、呼吸機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批發、零售企業)和使用單位(包括縣疾控中心、縣和鄉鎮級醫療機構、民營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級衛生室、個體診所等)的監督檢查,重點對產品注冊證,產品生產企業、供貨單位資質,采購發票,購進、使用記錄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抽驗不合格產品、監督檢查缺陷多的產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經營、使用行為。
工作中強調:一是高度重視。在常態化下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結合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和“春雷行動2021”執法行動,針對日常監管中的薄弱環節、突出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督檢查計劃,明確監管責任人員、任務分工和具體措施,確保措施到位、責任到位、檢查到位;二是嚴格監督檢查。要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轄區經營、使用醫療器械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從嚴查處,該立案的要立案,該曝光的要曝光,該移交的要移交,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以確保常態化下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彭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