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公告稱,北京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價格違法、虛假宣傳等行為,分別對跟誰學、學而思、新東方在線、高思4家校外培訓機構給予警告和50萬元頂格罰款的行政處罰。
價格虛假!4家教育培訓機構被罰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的公告提到:1.北京百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跟誰學)通過其運營的官方應用程序“跟誰學” 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11998元,聯報優惠¥3880”的優惠活動,但¥11998在優惠活動前未實際成交過,屬于“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2.北京學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學而思)通過其運營的天貓商城“學而思網校官方旗艦店”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價格¥799.00,促銷價¥20.00”的促銷活動,但價格¥799.00在促銷活動前未實際成交過,屬于“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3.北京新東方訊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在線)通過其運營的官方網站“新東方在線”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優惠后¥199 ¥2160”的優惠促銷活動,但價格¥2160在優惠促銷活動前未實際成交過,屬于“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4.北京高思博樂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思)通過其運營的 “高思教育APP”、“(高思教育小程序)”等渠道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原價1770,¥214”的銷售活動,但原價1770元在銷售活動前從未實際成交過,為虛構原價,屬于“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跟誰學、學而思、新東方在線、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上述價格違法行為分別給予警告和50萬元頂格罰款的行政處罰。
文中還提出,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執法,重拳查處虛假噱頭宣傳和虛假廣告、以劃線價等形式虛構原價、價格欺詐、未對相關資質進行公示、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未經許可擅自開辦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范市場經營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北京此前曾通報違規培訓機構
4月23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近期檢查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發現問題的通報》(下稱《通報》)!锻▓蟆分赋,近日,北京市教委會同相關部門針對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的招生收費、廣告宣傳、課程師資等內容進行了檢查,現將有關檢查結果進行通報。
一、學而思網校:網站、APP全面售賣秋季課程,違規提前招生收費。以不當用語誤導學生報名繳費。部分直播類課程晚于21:00結束。
二、高途課堂:APP等渠道售賣秋季課程,違規提前招生收費。以明顯低于成本價格售賣課程。以不當用語誤導學生報名繳費。
三、網易有道精品課:網站、APP售賣暑秋聯報課程,違規提前招生收費。以明顯低于成本價格售賣課程。以不當用語誤導學生報名繳費。
四、猿輔導:在平臺促銷暑秋聯報課程,違規提前招生收費。以明顯低于成本價格售賣課程。
北京市教委指出,針對上述問題,已責令相關機構立即停止違規行為,并限期在本機構網站或公眾號顯著位置公示整改措施和結果。北京市教委將聯合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大查處力度,持續規范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秩序。
教育培訓行業存頑疾 監管持續趨嚴
長期以來,為迅速搶占在線教育市場,教育培訓行業內的絕大多數企業都利用高密度的廣告投放提高知名度。不少培訓機構采取商業化營銷模式,做廣告、拼低價,甚至用收來的學費做投資、做投機;還有個別機構采用“白條”“教育貸”等金融手段促銷、吸引學員。此外,“誘導消費”“虛假宣傳”“霸王條款”“電話騷擾”“課程質量良莠不齊”等問題也成為教育培訓行業通病。
校外教培機構監管趨嚴的趨勢是必然。
早在2018年,對課外培訓機構的監管就已經苗頭初現了。
教育部等四部門對教培行業整頓之時,就已經明確要求要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強調預收費不得超過三個月、規范教師資質、明確禁止公辦校老師兼職、細化消防通道、課程大綱等要點。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文件對于辦學機構的招生、培訓場地以及培訓時間做了一系列規定。
2019年7月,教育部等多部門發布了《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文件中明確,將堅持依法規范,依法依規對校外線上培訓進行監管,促進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加強行業自律、有序開展培訓業務;堅持協同治理,建立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采取“互聯網+監管”新模式,積極穩妥推進。并對教師資格、授課內容、形式、時限以及收退費,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而疫情的到來,則放大了整個培訓教育行業存在的種種隱患。3月初開始,這一輪教育行業整頓起始于北京。2020年初,中國民辦教育協會發布的《疫情期間培訓教育行業狀況的調研報告》顯示,經營問題已經成為教育行業的普遍焦慮,超過90%的機構表示目前經營存在部分困難或嚴重困難。參與調查的1459家教育機構中,29%的機構可能倒閉,36.6%的機構經營暫時停頓,還有25.4%的機構經營出現部分困難,處于勉強維持狀況,79%的機構賬上資金僅能維持3個月以內。
因疫情問題,北京市海淀、昌平等多區域教委均下發要求,暫停開課的線下教培機構繼續停課。隨后,即便是已經復課的部分機構,仍然會因為虛假宣傳、教資不符等原因,被通報批評。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對校外培訓機構,將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施策,嚴格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從嚴審批培訓機構,強化培訓內容監管,創新培訓收費(管理)方式,規范培訓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家長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教育培訓機構糾紛多發 謹慎消費
《2020年教育培訓消費輿情數據分析》顯示,2020年全網共監測到有關教育培訓消費輿情信息約384.8萬條,其中負面輿情信息約271.2萬條,占比70.49%。據了解,教育培訓消費的負面輿情主要集中在退費困難、虛假宣傳、培訓質量和合同糾紛四個方面。
今年315期間,中國質量萬里行發布的《2020年度消費者訴求白皮書》顯示,2020年度,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共收到關于教育培訓類的有效投訴共1476例,涉及100余家教育培訓機構,消費金額合計約2643萬元。以月份統計,投訴通平均每月收到123例投訴數據,平均每月涉及金額約220萬元。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涉及退款困難、單方毀約、欺詐消費者、霸王條款、虛假宣傳、教育詐騙等方面,主要訴求是提供服務、退貨、退款、延長質保等。2019年度教育培訓行業退款和“培訓貸”問題,成為消費者關注的焦點。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浙江省消費維權分析報告》顯示,教育培訓類投訴頻發。2021年第一季度,浙江市場監管共受理教育培訓類投訴0.4萬件,占投訴總量的2.1%。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經營者對培訓效果、師資力量、機構資質、售后服務等方面的宣傳與實際不符;二是經營者配套設施不全、頻繁更換教師、培訓課程安排不到位,服務態度欠佳;三是付款后退費難,經營者收取高額違約金等。
針對教育培訓機構虛假宣傳,消費遭遇退費難的現象,中國質量萬里行在此提醒:
第一,查看辦學資質,不盲目消費。家長應理性設定對孩子的期望值,客觀看待校外培訓作用,根據孩子的興趣愛好選擇適合的培訓,避免盲目攀比、跟風報班。選擇教育培訓機構時,一定要先檢驗辦學資質,看“證照”是否齊全;選擇合法辦學、年檢合格、口碑較好、長期從事培訓工作的培訓機構。
第二,簽訂合同,索取發票或收據,維權有保障。消費者對不熟悉的培訓機構應持謹慎態度,先采取短期試課,待認同授課方式和培訓效果后,再簽訂后續合同,合同中要明確雙方責任,降低消費風險。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做到理性消費、依法維權。
第三,按需消費,切忌沖動。很大一部分針對培訓班的投訴,都與“退費難”有關。報名時,培訓機構往往表示,一次性報半年或一季度的課程,可以享受優惠,多數消費者也會因優惠條件選擇一次性交半年甚至一年的課程費,但要求退費時才發現,想退費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