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云南省一官員夫婦被實名舉報投資800萬元在典當行放高利貸,以兒子的名義收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時隔半年,記者從舉報人董學和處了解到,他至今一直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調查回復。
云南企業家董學和實名舉報丁輝榮(云南省原政研室主任)和李小婉(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工會常務原副主席)夫婦涉嫌放高利貸牟利千萬、巨額資產來源不明。
董學和提供的證明材料顯示,2011年至2012年期間,丁輝榮和李小婉陸續分50萬元、100萬元不等的金額共計800萬元現金打給戈惠芬、陳岳個人賬戶,全部資金用于鄭崇光任股東的溫州市歐倫典當行公司放高利貸。以月利率1.5%、2.0%、2.5%利滾利的方式收取利息,期間共計收取利息290萬元,“為掩人耳目”以當時正在讀大學的兒子丁琦的名義收款。
2013年初,典當行負責人卷款跑路,鄭崇光無力償還李小婉高利貸本息計1304萬元。后經股權置換等協議操作,丁輝榮李小婉夫婦將1304萬元高利貸債務轉移給董學和,董學和于2014年1月13日和18日分別付給李小婉200萬元和600萬元,欠款504萬元。
丁輝榮在受訪時否認了董學和的舉報內容,他說,“云南省紀委查過了,當時是省紀委的三室,找我們談的是一個叫馬蓉的,馬是那個馬克思的馬,蓉是草字頭一個容易的容,她是三室的,是個女同志,當時她們通過辦公室給我傳了(了結函),已經有結論,就是采信我的說法,這個了結函,是給我本人,沒有太多的話,就是采信了我的說明,對這個案子已經了結。”4月28日,記者致電馬蓉求證,馬蓉表示“不接受采訪”。
而早在數年前,丁輝榮一家人從董學和處借走420萬元。其中,2009年10月,丁輝榮向董學和借款20萬元;丁琦2013年9月借董學和400萬元(董學和稱實為“丁輝榮借款”)。
2015年10月,丁琦向昆明市五華區法院起訴,要求董學和歸還504萬元的欠款。2017年3月,法院判決董學和支付504萬元及利息共計613萬元。
“在丁琦起訴我后,我也在五華區法院起訴他歸還我400萬元借款,因相互欠款,起初是兩案并案審理,但在丁輝榮親屬干預下,五華法院便分案審理。丁琦起訴的案件下判決一個半月后,我的案件才下判決,而且判決我向丁琦支付利息,但沒有判決丁琦向我支付利息,明顯區別對待。”董學和說。
“我的律師多次到五華區法院詢問,丁琦和我的案子到執行局了沒有,執行局說沒有,我的律師的想法是他家也欠我420萬,能不能相互抵扣一下,但是他們說案子還沒有到執行局。結果第二天執行局法官柴霖便帶人闖到我家,說我要逃跑,強行把我帶走。”就此說法,柴霖未正面回應董學和,稱“有問題可書面向上反映”。
2017年4月25日,昆明市五華區法院強制拘留董學和15天。
被拘留后第二天,董學和家屬繳納了613萬元的執行款,次日晚上22時才被解除拘留。但董學和還沒走出拘留所,就又被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逮捕。
后來,董學和才得知,西山區法院之所以逮捕他,是因為在博欣公司操盤的采蓮灣項目中,他和丁輝榮之子丁琦共同投資的部分股份,丁琦自訴董學和犯侵占罪——“拿6000萬元,拒不分配”向西山區法院遞交了《刑事自訴狀》。
“盡管自訴內容全部為編造,但時任西山區法院院長付錫勇、副院長李宏光、法官孟陽在沒有做任何調查的情況下,僅憑丁琦的自訴狀就直接下令逮捕了我。”董學和說。
就這一說法,記者聯系付錫勇時發現,據昆明市紀委官網4月7日消息,原西山區法院院長付錫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董學和表示:“經西山區法院調查,我沒有拿到地產項目一分錢,我不存在任何侵占行為,丁家干預司法目的是為了收回丁輝榮李小婉一家放的高利貸。最終我被迫達成700萬元調解。”
就兩個基層法院“無縫對接”關押董學和,五華區法院法官柴霖稱“如果你要找源頭,就去找姓丁的”。董學和提供的一份證據材料顯示,丁輝榮親屬丁瑋(時任云南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被指出面插手了該案。
不過,記者未能聯系上丁瑋進一步核實。
據董學和統計,他已總計向丁輝榮、李小婉、丁琦一家支付2113萬元,“代鄭崇光償還高利貸本金800萬元、利息613萬,丁琦700萬元”。
董學和說,他一直堅持公開舉報丁輝榮夫婦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涉嫌放高利貸及司法不公等情況,“但至今沒有收到相關部門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