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華夏幸福、榮盛發展并稱河北房企三強的隆基泰和在2017年踏上了擴張之路,高舉“深耕京津冀,布局全中國”的大旗,一手在京津冀大手筆拿地,一邊展開了全國化布局,陸續進入了天津、成都、西安、鄭州等城市,高溢價拿地消息屢見報端。
以3年左右建設周期考慮,當初擴張時巨資拿下的項目陸續在2020年之后交付。然而,迎接隆基泰和并不是鮮花和掌聲,而是一起起業主維權事件,從延遲交房、減配、虛假宣傳、違法預售等問題不一而足。
隆基泰和已陷入“凡交房、必維權”的負面新聞漩渦中,至今仍未平復。
陷入“凡交房、必維權”的困境
據中國質量萬里行了解,2021年6月,邯鄲市隆基泰和未來花郡項目的多位業主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項目延期交房事件。其中一位業主稱,其在2019年5月購入一套隆基泰和未來花郡住宅,銷售和網簽合同都約定2020年12月交房,然而時至今日仍無得到項目方的反饋具體交房時間。
(圖源: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
另一位業主反映,在未能如期交房后,業主們跟開發商談判了13次,2021年3月在邯鄲經濟開發區建設局介入下,開發商出具了工程進度時間表,約定2021年10月交房。然而,至今項目內墻僅做了2/3,地暖、窗框、電線均未開工,項目每日在工地上干活的工人最多百人,項目處于停滯狀態。
(圖源:隆基泰和邯鄲未來花郡項目業主提供)
同時,隆基泰和邯鄲未來花郡單方面宣布,將于明年下半年交房,但是業主方表示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
據悉,隆基泰和未來花郡位于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于2018年5月開盤,目前已經全部售罄。從開盤至今,該項目因為長期違規預售、對外收取數萬元排號費、虛假宣傳等問題,曾多次被業主投訴到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以及河北新聞網陽光理政頻道。
事實上,不僅未來花郡一個項目問題頻出,今年以來,隆基泰和旗下多個項目被爆出維權事件。
西安隆基泰和萬和郡項目作為布局西安的開山之作,曾被給予厚望。然而隨著2021年4月陸續交房,安全隱患、質量問題、虛假宣傳等維權問題大規模爆發,隆基泰和品牌形象、口碑在西安全面“翻車”。
隆基泰和萬和郡業主列出了大量交房與前期宣傳不符的事實。包括宣傳時陜師大附小和附中,全部沒有兌現;入戶大廳與效果圖不符,而且存在安全隱患;實際交房時人車不分流,地面上多出600多個車位;擅自修改圖紙并改變行車入口;效果圖上的人工湖未能兌現.....經涇河新城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調查后,核實了以上虛假宣傳問題,并交由市場監督管理局涇河新城分局立案查處。
房屋質量問題是所有維權訴求里,最不容忽視的一個因素。隆基泰和萬和郡多位業主反映了項目樓體地基橫截面開裂、頂層住宅漏雨、連廊護欄質量差和不安全等問題。涇河新城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查后,認為該樓盤存在安全隱患,責令開發商立即對以上質量問題及時整改、加固與處理。
(圖源:隆基泰和萬和郡業主提供)
隆基泰和是與華夏幸福、榮盛發展并列的河北房企三強之一,創立于1995年,旗下包括地產開發、商貿物流、智慧能源 、文化旅游、城鎮建設、物業服務、綠色建材、金融服務等業務板塊,公司戰略定位是“深耕京津冀,布局全中國”。官網顯示,其總資產近1000億元,年營業額近1000億元。首頁上“城市生長賦能商、品質生活服務商、民生福祉提供商”企業宣傳定位非常醒目。
事實上,隆基泰和旗下項目已陷入“凡交房、必維權”的境地。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梳理發現,作為河北本地房企,隆基泰和在河北新聞網陽光理政頻道的投訴數量就高達共372條,其中絕大多數投訴集中在2018年之后,投訴數量為357條,涉及隆基泰和邢臺萬和郡、邢臺未來城、高碑店米蘭花園、承德鉑悅瀾山、保定萬和春天商業中心等多個樓盤。多名業主反映,上述項目存在延期交付、虛假宣傳、交付標準縮水、商住變辦公用房、違規預售等問題。
細數隆基泰和將承擔的法律后果
頻繁侵害購房者權益的隆基泰和也相應承擔了法律后果。
根據中國質量萬里行了解,河北多地住建局曾對隆基泰和多個子公司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事由均是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即擅自預售商品房。
2020年4月,承德隆恒房地產有限公司的鉑悅瀾山項目,違規預售商品房被罰款445585.4元;2020年7月,邢臺天行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萬和郡項目,因違規預售商品房被罰款18900元;2019年9月,保定景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在萬和春天商業中心項目中違規銷售,處以26925.27元罰款。承德隆恒、邢臺天行健、保定景鵬均為隆基泰和子公司。
(隆基泰和子公司因違規銷售被行政處罰 圖源:天眼查)
未取得商品房情況下擅自預售,違反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2條的規定,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對于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此外,保定萬和春天商業中心的虛假宣傳問題也已被認定。經調查發現,2020年1月保定萬和春天商業中心業主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項目由“住宅”變“辦公用房”,購房時樣板間為公寓式裝修,發票標注為不動產公寓,實際卻只能以商用備案,涉及千名業主被騙。2020年11月保定市人民政府官方發文回應稱,經過競秀區市場監管局對萬和春天商業中心負責人展開調查、問訊,現場調查取證等,認為其行為屬于對其商品性能、功能做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并違反《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等相關規定,并已下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正在按法律程序進行。
(圖源: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三條規定,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而保定萬和春天商業中心顯然違背規定,既不真實,又具有欺騙性。
對此,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對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表示,“在上述保定萬和春天商業中心案例中,一旦競秀區市場監管局對項目虛假宣傳進行了認定和處罰,購房者可以此為證據,提起民事訴訟并進行索賠。”
王玉臣另外提醒購房者,“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協議中往往都有這么一句話,宣傳材料和銷售人員的承諾不是本合同組成部分,不對房屋的價格產生影響,一切以本合同為準。所以,如果沒有有關部門的認定和行政處罰,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很難支持購房人索賠的要求。”
此外,隆基泰和邯鄲未來花郡的延遲交房問題反映了開發商或存在監管資金挪用現象。
實際上,常見的逾期交房有兩種原因:第一是資金問題,如果因項目資金短缺造成了停工,則說明該項目監管資金存在挪用現象。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應當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第二個原因則是開發企業因違規施工被相關部門責令停工、處罰或者無法通過規劃驗收,進而造成逾期。
記者調查后發現,邯鄲未來花郡并未因違規施工被行政處罰。
對此,王玉臣律師說,購房者一方面可以要求按照在外租金和違約金的差額去主張損失,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同時可以提起要求資金監管部門履行監管、查處職責的申請,對開發商違反資金監管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截至目前,隆基泰和邯鄲未來花郡、保定萬和春天商業中心、西安萬和郡項目維權仍然在持續,中國質量萬里行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