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期,不少家長反映市內大型商場、步行街等中小學生聚集區域,電子煙商家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行為。
雖然電子煙線下零售店會在海報、貨架上標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字樣,并宣稱購買相關產品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證件,但是在實際購煙流程中,銷售人員往往并不在意顧客年齡。某品牌電子煙宣稱顧客購買時需通過注冊會員完成身份認證和驗齡手續,但實際操作中只要選擇不注冊,就可以繞過這些手續直接付款,購煙順利無阻。
為攬客,一些電子煙零售門店還提供“免費試吸”。
7月份以來,浙江省湖州市、山東省臨沂市、安徽省蚌埠市、貴州省貴陽市以及四川省樂山市相繼查處首起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案件。
今年6月1日,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正式生效,電子煙的寫入成為一大亮點。其中第十七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三條、一百二十四條針對電子煙做出了相關的規定。
而這些被查處的商家無疑是在心存僥幸的鉆空子。
據此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的2019年中國中學生煙草調查結果顯示,過去5年我國初中學生聽說過電子煙和現在使用電子煙的比例顯著上升。2019年初中學生聽說過電子煙的比例為69.9%,現在電子煙使用率為2.7%,與2014年相比,分別上升了24.9%和1.5%。
《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顯示,我國吸煙人數超3億,15歲及以上人群吸煙率為26.6%。“煙草每年使我國一百多萬人失去生命,這是一個‘保守的數字’。如不采取有效行動,預計到2030年將增至每年200萬人,到2050年增至每年300萬人。”國家呼吸醫學中心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王辰在表示,“吸煙為致病之首惡,控煙為防病之首善。要降低吸煙率,公眾對吸煙危害健康的認知急需提高和深入。”
今年3月22日,工信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就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公開征求意見,擬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參照卷煙有關規定執行。
事實上,監管之所以關注電子煙行業的最根本原因是,市面上流通的各類電子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質量控制等方面標準不一,也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
監管意見的出臺,關于電子煙的討論空前多了起來。但其中的多數討論繞過了監管本身關注的行業規范等問題,進而發展成為“電子煙有害”,“電子煙需要被禁止”的論斷。
隨著電子煙納入中煙監管體系,加之負面輿情影響,行業出現了大規模的清洗。許多店家4—6月業績下滑嚴重,7 月份也只是止住了下滑的勢頭。
大部分店主認為業績下滑的原因是:電子煙參照煙草監管政策;開店太多,行業內卷。除此之外,負面新聞對電子煙行業影響非常大。根據富途證券調查結果顯示,200人中,70% 多都認為是在自媒體上看到大量對電子煙有害的言論,導致不敢購買。
另一方面,各大分銷國代已經開始行動,“散戶”專賣店生意將更加難做。電子煙品牌簽約的國代都是國內知名分銷渠道,天音動作最快,火速簽約鉑德、小野和 VOOPOO 電子煙,加上剛剛簽約的唯它,已經達到了4家;愛施德動作最早,簽約頭部霧芯科技 ( RLX ) 悅刻;而怡亞通最新簽約,以酒水等快消渠道進入。
目前還有魔笛、YOOZ、雪加、徠米等知名品牌尚未簽約國代。
7月19日,江西省新余市開出了首張電子煙廣告罰單。
據悉,7月19日,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煙草專賣局在專項行動聯合檢查中發現,某電子產品店外陳列有立體燈箱,燈箱上有電子煙廣告,廣告內容為“某祿新一代電子煙比傳統紙煙危害性降低95%、零焦油、無致癌物、零二手煙危害”。
經查,當事人無法提供任何合法依據和證明材料證明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其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當事人行為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當即,新余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四倍的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2200元整。據悉,這是江西省首張電子煙廣告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