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記者 雷玄
近日,江蘇凌先生投訴稱,3年多以前,他花費更多的費用購買了一臺“更先進”的蒸汽發生器,用于菊花的殺青、烘干,結果因蒸汽量不夠,菊花出現了黑心、殺青不熟的“夾生”情況,多次維修無果,凌先生認為這個產品“先天不足”。售出這一設備的揚州太平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稱‘太平洋新能源’)的法人代表趙總稱,因凌先生未按照使用說明的“凈化水”導致這一局面,雙方就此產生分歧。
作廢的鮮菊花產品
經朋友介紹,凌先生結識了太平洋新能源趙總,對方稱,現在公司生產的蒸汽發生器比朋友購買的還要先進,所產生的蒸汽在供應“殺青”的同時,還可帶動兩條烘炕烘干菊花,質量保證、售后服務及時。
蒸汽發生器,也叫蒸汽熱源機(俗稱“鍋爐”)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熱能把水加熱成為熱水或蒸汽的機械設備。凌先生想要購置這款蒸汽發生器,主要作用于鮮菊花的殺青及烘干。
鮮菊花表面有一層蠟,變為干菊花需要通過殺青、烘干等關鍵工序。殺青工序,就是使用蒸汽發生器產生的蒸汽將鮮菊花蒸熟后,使之更容易干燥。“不然干菊花葉片容易散掉,而且蒸汽溫度必須在110度以上,鮮花鋪上去后溫度需要保持在105度為宜”。烘干工序,就是將殺青后的菊花裝盤后裝上烘車,推進烘房烘干,將蒸汽通過散熱器轉化成熱能,再用鼓風機將熱能吹進烘房烘干菊花。
凌先生查看了趙總介紹的產品型號的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文件,也有了購買的意向。據他回憶,當時太平洋新能源趙總也說,“請你們盡管放心,太平洋新能源是守信用的公司。”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于2019年10月3日商訂了太平洋新能源蒸汽發生器的價格、發貨時間、付款方式,合同金額127150元。依照合同約定,簽訂合同當天,凌先生使用手機微信支付了定金4萬元。2019年10月6日和8日,凌先生先后支付了5萬元、3萬元;2019年10月9日,在設備安裝前,凌先生又支付給太平洋新能源技術人員7150元,均并未開具發票。
在蒸汽發生器的售后方面,產品使用說明中明確規定,以下情況不在保修范圍內:因水鹽堿大導致鍋爐內部銹蝕,管壁變薄,甚至爆管;因水質硬度高導致鍋爐內部結垢1mm厚度以上的損壞;因未按照水處理設備要求操作而導致水質不符合鍋爐水質標準,造成鍋爐損壞的。
產品合格證書
2019年10月9日,太平洋新能源售出的蒸汽發生器到貨,并將由太平洋新能源的技術人員進行安裝和調試。10月15日,凌先生正式開始收購鮮菊花原材料用于設備的安裝調試,凌先生回憶,“太平洋新能源技術員安裝調試后,說調試運行正常就離開了。”
凌先生開始大量收購鮮菊花,每天鮮菊花收購量在40噸左右,次日便正式投入生產。但投入生產后,凌先生發現,該蒸汽發生器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第一,產氣量不足; 第二,殺青不熟,里面殺不透,夾生飯,烘干后是黒心,灰暗; 第三,烘干炕沒有辦法帶動,即使關閉烘干,殺青也無法進行,全部蒸汽用到殺青上,但仍然殺青不熟。”凌先生說,“幾天時間造成近200多萬元的鮮菊花產品黑心,損失巨大。”
出現這種情況后,凌先生先后聯系了太平洋新能源趙總和技術人員。10月27日,趙總和帶領生產、銷售,及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調試,“問題始終沒法解決。當時場地上存放著60多萬元鮮菊花,不能盡快殺青處理就將全部爛掉。”
基于此,趙總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案。一是2019年10月28日調一臺一噸蒸汽發生器到現場,先解決現有鮮菊花的“殺青”問題,這是當務之急,先解決;二是派技術人員過來繼續調試,徹底解決問題。
凌先生當時同意了這一處理結果,并期待盡快落實。“可是趙總及來的人走了以后,什么信息也沒有了,鍋爐沒有調來,維修人員來了幾次,始終解決不了問題,殺青溫度只有95度,根本殺不熟,烘炕根本帶不動。”
溫度未達標的蒸汽發生器設備
2019年10月25日到2021年10月之間,太平洋新能源先后5次派人到現場調試,問題始終沒有解決。“他們都說回去向趙總報告,但都石沉大海。”
今年以來,太平洋新能源副總、工程師先后到凌先生處查看了三次,“他們都看看就走了。這個產品先天不足,估計他們也無能為力。”
凌先生投訴稱,我們干菊花的制作屬于季節性生產,一季菊花只生產二個月左右,殺青的菊花不是廢品就是次品,損失巨大。“單純殺青使用1噸的鍋爐就足夠了,普通鍋爐當時市場價只有6萬多元。”而他花了近12.8萬元,原本以為購買了1.5噸的鍋爐,可以增加生產量,卻不曾想還不能正常生產。問題發生后,太平洋新能源的售后服務態度也讓凌先生不能認同,“不接電話不解決問題,推三道四,幾十萬菊花在場上。被逼無奈,我承諾管路費,工資全部由我負擔,才勉強來人,人來了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再后就不理睬了。”
因為這臺總生產“夾生飯”的蒸汽發生器,凌先生粗略算了一筆賬, “目前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由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已達120萬元。”
對此,太平洋新能源趙總認為,“我們的產品沒有問題,公司向來注重信譽,也多次積極配合調試,是對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趙總稱,“使用要求規定:需要使用自來水反滲透純凈水機。可是客戶卻使用了河水,因而造成了爐內垢化造成了系統不流暢溫度才不達標。”
推薦購買的反滲透凈水機
針對趙總給出的“機器使用不當,沒有使用凈化水”的說法,凌先生并不存在“使用不當”的說法。“原本設備按照說明書,鍋爐配套的凈水機及十噸儲水罐,也是由太平洋新能源的趙總推薦從杭州購買的,合同中要求使用凈化水,當時安裝調試來不及接自來水,就用趙總推薦的凈水設備使用河水凈化后使用,就用了幾天。當時太平洋新能源負責設備安裝的嵇師傅現場調試后說,凈化出的水比某品牌的礦泉水還好,當時在場有很多人可以作證。隨后,就都用自來水通過凈化機凈化使用了”。
基于這種情況,太平洋新能源趙總也表示,“我們非常重視,將立即組織質量技術部門負責人開會討論解決方案。”對此,《中國質量萬里行》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