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3日我在上海美美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定購了一輛華晨中華駿捷1.8MT豪華版. 2007年11月29日下午16:30左右,4S店的銷售人員通知我可以去提車,隨即我就去了,支付了購車款及保險費等費用后,查看該車表面無異常就把車提走了。隨后該車的保養、維修一直都在美美公司進行的。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發現車內的中控鎖老是會出現問題,當時以為是在外安裝報警器不當造成的,經過檢修4S店的維修人員建議我拆除報警器恢復原車線路并稱不會再有問題。結果報警器拆除后隨后中控鎖還是有問題,我又來到4S店要求對中控鎖的問題進行全面檢修,維修人員就告訴我可能是中央控制器壞了,隨后把車身打開,發現有大量積水,中央控制器完全浸在水里。我要求4S店查清原因,檢測水是從哪里進來的。經過4S店一個星期的檢測,2008年8月21日4S店告之,車身滲水是因為車的后尾部曾經受過嚴重撞擊,由于整形沒整好,留了一個小口,水就是從這個小口子流進車里并慢慢積水的。這下我蒙了,從拿到車那天起車一直是我自己在使用,后尾根本未出過事故,怎么可能去進行整形且造成滲水?就這事我與4S店的銷售人員及經理進行交涉,他們一致聲稱這事與他們無關,車子開出去了發現問題那是你自己的事,你要如何請便!這可叫我如何釋懷?我知道這類事情舉證難度大,望高人指點!聯系方式:13761986518 王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