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號,我在周口海馬汽車銷售分公司購買一輛海馬福美來09新款汽車,當時銷售人員宣傳該產品理論油耗在5.5升左右,汽車初行駛1000公里時我感覺耗油,百公里13升左右其海馬工作人員解釋說還沒首保,過了首保就好了,首保后,汽車依然耗油,其人員讓我到河南許昌4S店檢查,沒檢查出毛病,今年12月份,我的汽車行駛到7000公里的時候,我再次到銷售店反映高油耗,其店經理和我一起加油進行百公里測試,有我駕駛,其經理感覺我駕駛各方面基本可以的情況下,就讓我駕駛100公里,后測試得出百公里耗油12.87升,我個人認為,海馬公司工作人員在銷售該款車時,過大宣傳其耗油量,實際消耗是理論的2倍還多,誘導我購買了該款車,造成我很大的損害,望廠家給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