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2011年4月9日4時03分許,本人駕駛牌號為冀FQR220比亞迪F3汽車自保定市涿州南高速收費站向固安方向行駛當行至15公里 200米處,為躲避路中障礙物,撞上高速公路護欄。造成人員受傷車輛嚴重受損事故。事故發生時此車被動安全保護裝置沒有發揮應有作用,車上兩個安全氣囊均未打開。買車時銷售商承諾此車安全性能好,裝有雙氣囊并且遇到撞擊鉸鏈式發動機自動脫落下沉形成吸能區保護駕乘人員,當時選擇這款車也是選得安全性能。事故發生后我立即聯系廠商和銷售商工作人員。2011年4月12日中午保定順捷汽貿工作人員對事故車輛進行所謂檢測,只是簡單拍了些外觀和和內飾照片,并沒有檢查氣囊電腦和傳感器。2011年4月15日上午,保定順捷汽貿姓孫工作人員電話答復是:不是正面撞擊,力度不夠,氣囊電腦沒有反映。可是他們連氣囊電腦和傳感器都沒有檢查,而且廠家的鑒定結果是不可以給傳真,只是讓4S店口頭轉達,不可以給書面證明。當問到鑒定是什么部門出具的,和出具鑒定結果的人員是否具備相關資質時,姓孫工作人員閉口不談。 此事故給我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壓力,剛在網上看了1月16日的另一起比亞迪F3投訴貼,很同情王女士,同時也覺得比亞迪這一品牌形象大打折扣。比亞迪廠商至少應該給我們比亞迪消費者一個交待,而不是用一個沒有任何依據的解釋來敷衍了事。我誠懇的希望領導能夠充分給予關注,比亞迪氣囊肯定存在質量問題和設計缺陷。此問題已不只一次被提出過,媒體、網友關注的F3安全氣囊問題 打開網絡,在一汽車論壇上,署名為燕子的網民投訴稱,2008年他新購比亞迪F3小轎車,一直在4S店維修站做 保養 ;行駛過程中受正面撞擊,氣囊卻未打開,造成4人受傷、一輕三重。 2007年5月29日,人民網汽車欄目轉載了北京交通廣播電臺《比亞迪F3被撞氣囊未開誰該為逝去的生命理賠?》的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比亞迪F3的安全氣囊問題。 2007年12月9日齊魯晚報以《轎車撞樹兩個氣囊都沒打開》為題報道稱:李先生花8萬多元買了一輛比亞迪F3轎車,駕駛座與副駕駛座上各有一個安全氣囊。11月20日,他弟弟開車撞在了一棵大樹上,并反彈到另一棵樹上,沒想到安全氣囊竟沒打開,弟受傷很嚴重。 人民網桂林視窗2008年5月報道稱:一名在廣西從事建筑承包和旅游投資的湖南人申勝利,在 比亞迪汽車 的桂林經銷商桂林樂豐車行購買了一款比亞迪F3轎車。2007年10月23日晚,車主駕駛比亞迪F3轎車在322國道上行駛時,不慎發生嚴重車禍,車輛駛入路邊溝并將保險杠碰撞變形,車頭受損凹陷,方向盤從根部折斷,車梁甚至被碰撞產生的強力壓彎成“S”形。可是沒料想到的是,車都撞成那樣,安全氣囊竟然沒有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