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迪3個月新車深夜無故自燃 要求廠家賠償 我于2010年12月13日購買東風悅達起亞福瑞迪1.6L Premium AT 2009款車型,在無任何改裝,僅使用三個多月、行駛4000公里后,車輛停車5小時后,于3月30日深夜在自家樓下莫名自燃!起火位置位于車輛前機蓋內部,車輛被燒報廢。 2011年3月30日18點40分停于住所樓下,23點58分聽見樓下有人呼喊:“車著了!”,向樓下看時發現車前部起火,逐飛奔下樓并報110,0點03分報119,對方回復已有人報警并出警,之后看到消防車趕到并開始滅火,0點10分110警車前來核查情況,0點30分消防人員排除火情后離開。 3月31日車主報東風悅達起亞長春新鴻達4S店,4月1日4S店售后經理及相關人員共4人來現場勘查并拍照;之后一直等廠家消息,4月11日廠家技術人員二人及供應商3人到現場勘查,勘察結束后將自燃車輛拖走,并稱要與廠家的技術專家開會討論后,于4月15日前給予車主此次自燃事件的技術鑒定和處理結果。時至今日廠家無任何消息。 要求:賠償全部購車款及相關損失并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