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金文濤2012年4月7日駕駛新購五菱宏光商務微型客車出現事故因安全氣囊未打開,導致金文濤受傷,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申請書 申請人:金文濤,男,1981年2月18日出生,朝鮮族,個體戶,現住密山市密山鎮。 申請目的: 要求賠償申請人醫療費 3800 元,護理費3000元,傷殘賠償金30000元,誤工費10000元,合計:46800 元; 事實經過及理由:2012年4月7日申請人駕駛2011年5月份新購置五菱宏光商務微型客車給客戶送電腦,行至密山市富源鄉珠山六組路口時發生了交通事故,車拐到了溝里,但因該車的安全氣囊未打開,導致駕駛該車的申請人左側五根肋骨骨折而住院治療至今,經查申請人的傷構成十級傷殘。申請人認為,申請人受傷均系該車氣囊在發生事故危險時未能及時打開導致,故該損失應由該車的廠家進行賠償。故提出此賠償申請,請求你廠核實以上事實,并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 468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