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01-21日在青島市昌青汽車銷售服務公司購得湖南長豐汽車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獵豹CFA6422A”,在使用過中不斷出現(xiàn)故障(2年6萬公里質保期內)如下: 2009-03在城陽特約維修站處理整車搭鐵線(不定時出現(xiàn)故障燈點亮和喇叭不響) 2009-04兩喇叭先后燒壞,右前玻璃封條脫落(6月1日更換喇叭) 2009-05后備箱密封膠條斷裂(6月15日更換,同時更換的右前玻璃封條) 2009-06開空調無法升降門窗玻璃,當時因4S(現(xiàn)青島)店無此車型搭鐵線分布處理圖紙,至7月5日才重修搭鐵線。 2009-08-07換后減振器總成(減震漏油,此件等待1個月) 2010-01-15換主消音器總成(漏水銹透成洞,等件1個多月) 2010-03-26換擋位拉桿線總成(行車途中檔位線突然斷裂,車在家停放一個月,后自己通過朋友外購了檔位線由4S店維修人員上門更換, 從報修故障到4S通知我廠家發(fā)來了檔位線,此件等了7個多月)。 2010-04-11換右前橫向穩(wěn)定桿連接總成(等件2個多月) 2010-04-27換主消音器總成(等件20多天) 2010-05-09換右后制動器總成(制動分泵漏油導致剎車失效,此件等待3個月) 2010-10-11換右前輪轂軸承(此件等待4個月) 2011-06-08換ABS泵總成和傳感器(不定式剎車失靈,此故障在2011年1月初報修,4月底才到件。因待件時間長,拒絕維修,在4S店工作下我于6月8日去維修;新ABS泵更換后一踩剎車就漏油,又換下,讓我對廠家徹底失去了信心) 以上故障都是在2年6萬公里質保期內發(fā)生的,且在維修過程中,我發(fā)現(xiàn)車輛的發(fā)動機倉內銘牌是“螺絲”上的,而與說明書標注的“鉚接”不相符。(長豐汽車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曾把一些做過碰撞、測速等試驗車經過翻新后賣出,而這些車的銘牌都是螺絲上的),這車有舊改新及造假嫌疑,屬嚴重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因待件時間超長,配件質量太差,我拒絕了車輛的后期維修,為這事,我多次找過廠家,2011.06.17我聯(lián)系4S店,告訴4S店,我懷疑這車是翻新車,當日下午,4S店回電說:“廠家答應給我退車”,2011.06.20廠家派下一位姓郭的工程師到4S店,說是代表廠家,答應已7.1萬的價格給退車,因退車價格存在爭議,沒有達成協(xié)議。 2011年的11月份,我投訴到青島12315,在工商部門及消保委等領導的工作下,我同意廠方提出的7.1萬退車;本上想開車到“國際汽車展” 去,并通過電話通知了4S店和廠家。11月17日4S店來電,說可以給辦理退車,讓我等幾天,11月21日我再次撥打4S店電話確認,4S店還是答復可以給退車,11月24日4S來電話說是退不了了。 廠家兩次答應退車,明明說好的事情,廠家為何突然出爾反爾?維權一年半無結果。維權路上誰又能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