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10年8月30日購得起亞獅跑車,型號為QLS20,行駛約3萬8千公里,最近發現前擋玻璃下方內部有一碎點并延伸約60公分的裂痕,由相關維修專業人士鑒定為汽車玻璃電加熱時玻璃受熱不勻引起的爆裂,聯系4S店售后胡(吳)姓工作人員,承認是質量問題,但告之已出2萬公里保修期不予免費更換。但本人網上搜索發現獅跑有同樣問題的車主非常的多,而且2年前就有發生,可以肯定是該車的設計或者質量存在缺陷,廠家非但沒有進行改進、召回和告之用戶,反而要由消費者為他的不負責任買單,在此希望廠家、4s店可以公正對待問題,解決設計缺陷,并賠償車主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