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6月6日19點搭乘車牌號為08669的2路公交車,上車后我刷2次鮀城通,對方刷卡機不正常響,后面上來的乘客有2個刷卡的也沒響。由于我用鮀城通,隨時可以查看消費記錄,我發現扣費卻不響。我問司機你的機器怎么不響,同時出示消費記錄。但司機根本不搭理,還要我投幣,我跟他要車牌號碼,他也不給。我只好打給10086。但他見我不投幣,就停下車,趕我下車,我說好我下車,但你必須把0.9元退還我。司機說他沒辦法退。我說你沒辦法退,你怎么趕我下車,我這里都已經扣費了。我把消費記錄給其他乘客看。他威脅我,現在是全車人在等我。后來一位男乘客替我還錢。我很生氣的說,不要投,哪有人搭車投兩次錢的。那名男乘客叫我算了,但我還是很生氣。我說我要投訴他,他扯高氣揚的說你去投訴。鑒于他的行為過于惡劣,我必須投訴。但我第一次投訴人,找不到投訴電話,網上說那些投訴電話是打不通的,怪不得司機那么囂張。(刷卡機不正常響,這是你們的問題,憑什么由消費者承擔。后面沒響的兩個,說不定已經扣費了,但是他們不是鮀城通,沒辦法查,再投幣就是重復付款了。我具有查詢功能,扣費證據,我拒絕二次付款,本就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