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購買的美規版寶馬X5,行駛46000公里,2012年8月17日我自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出發去安徽省合肥市,晚上10點左右行駛到和徐高速離宿州出口10公里左右時突然聽到發動機艙傳來哈拉哈拉的聲音,隨立即靠邊停車,下車后發現車底有機油泄漏,馬上與寶馬救援聯系,請高速救援把車子施救到宿州出口等待寶馬救援,車子被蚌埠4S店救援車施救到蚌埠4S店已是18日凌晨3點,我隨后去了合肥又乘高鐵回山東,與4S店聯系被告知要等到廠家通知才能對車輛進行拆檢,29日接到4S店通知說發動機機體破裂可能進水不予保修,車子一直使用正常從未進水,并按寶馬規定的保養里程進行保養。對于廠家的判定我們無法理解,我撥打4008006666電話咨詢并提出異議,得到的答復是4S店做出的鑒定結果代表廠家,并要求4S店與我聯系。得到的最終答復還是不予保修,但是判定結果還是懷疑發動機進水,我向4S店要求廠家出具權威性的檢測結果,但是廠家和4S店一直沒有結果。
如果廠家不想賠償的話為何要找一個開玩笑的理由,我們希望廠家能客觀公平的處理此事,也希望廣大的消費者買車的時候要先了解一下產品的保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