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8日,本人與上海晟吉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簽訂購車合同,購買一輛上海通用別克凱越1.6LE-AT;當時刷卡付款5000定金。
該公司銷售人員厲俊彥承諾需要提車前2天電話聯系即可提車,提車在4S店提車;當天下午確定好顏色后,本人電話該銷售人員說好9月10日提車;9月9日該銷售人員電話通知我說車在途,禮拜天提車;本人同意。
9月15日聯系該銷售人員,該銷售人員說現在沒車,要等到9月19日提車,無奈之下只能等。到9月18日再次聯系該銷售時,該銷售說最近在發生抗日游行打砸搶,怕我車提出來后被砸,當時就和該銷售說明,我買的是美國車不是日系車,9月19日游行也結束了;該銷售當時答應我說去幫我聯系后給我電話,一直到晚上沒有消息。
9月19日本人到銷售門店上門提車,被告知該銷售人員當日休息,接待我的是一位姓蔡的經理,說明情況以后,該名蔡姓經理態度強硬,一直說他們沒問題,要車只能等,我當時要求退定金,該經理說不能退;與其交涉未果。在該公司等待了一個小時候告訴說明天提車;沒辦法只能第二天到公司去提車。
9月20日在該公司人員的陪同下到位于寶山區江楊南路1138號的瑞景別克4S店提車,當時一位叫鐘靜儀的4S店員工接待看車,接待時該名銷售明確告訴我晟吉是他們的經銷商,后期由晟吉公司工作人員上門取發票和合格證幫我辦理臨時牌照;檢查沒問題后在該4S店刷卡付清所有費用,當天因為沒有暫住證沒辦法出具發票,不能上保險,本人把車停在4S店內。
9月24日本人將暫住證送到瑞景別克4S店,被告知財務不在不能出具發票,經過協商;當時本人把車開走,車輛發票和合格證由晟吉公司來領取幫我辦理臨時牌照。
9月25日卻被晟吉公司銷售告知說4S店鐘靜儀不給他們發票和車輛合格證書不能幫我辦理臨時牌照;本人當即電話4S店銷售鐘靜儀,該銷售也是態度惡例,說合格證書和發票開出來了,不能給我也不能給晟吉公司,并說我找到這家經銷商只能怪我自己倒霉,銷售前和銷售后的態度完全相反;后投訴至別克公司售后,答應9月26日將發票和合格證書送到晟吉公司,9月26日中午電話銷售,該銷售卻告知今天還不能辦理,具體原因未果。
本人希望該公司和瑞景別克4S店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