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置疑4S店修理水平及職業操守! 車是10年11月份買的,應該享有三年五萬公里的保修服務的。 今年11月初,雨刮再次失靈(此故障之前也出現并維修過兩次),去4S修理,說是電機接頭進水,提車時車打不著火,拉來變壓推車搭火啟動走人,本以為發電機能自動充電,結果第二天發現打火困難,一查,電瓶已損壞,自費換了新電瓶。 11月12日,雨刷再次失靈,去4S修理,保修換了雨刷電機,同時做了保養維修(機油、制動液、轉向油、前輪剎車片、空氣格、空調格)修之前說是做建議剎車保養磨剎車盤,后來也沒見磨剎車盤的項目,問為何,答經檢測,不需要磨,好,此次修理人工一千余元,配件一千余元。 第二天啟動汽車,發動機故障燈亮,看設置里面,有“下次維護9999公理或2012年11月12日前”,電話4S店,說是橙色燈不影響正常行駛,過幾天順路可過來去故障碼。 隔三天,去4S店消故障碼,告知氧傳感器損壞!沒配件,損壞件向廠家索賠先,請回家等電話;再過兩天,來電告知,件已到,需要自費! 強烈置疑有道4S店做法!! 保修期內的車,所有維修保養均在4S店里進行,修個雨刷前后修了四次,修理時還把原車電瓶也損壞了,剛做完保養一天,出故障提示,都沒有再去加過油,說好的找廠家索賠再保修,結果倒成了我人為損壞氧傳感器?還要我自費修理!! 強烈要求為我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