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訴:長安福特新款福克斯汽車質量問題、東昌福特(金沙江路店)站長服務態度及東昌福特未按標準合理收取保險費。
事情經過如下:今年5月至長安福特金沙江路4S店(東昌福特)購買了新款福特福克斯,購買價格119萬,車型為兩廂。購買一個月左右,當在外環高速行車時,突然出現故障,當時車速在80公里左右,故障具體如下:
1、電腦屏顯示“引擎故障,立即檢修”“轉向助力失敗”等多種故障字樣;
2、方向盤失去助力,無法正常轉向;
3、轉速表失靈。隨即,從龍吳路口減速出了外環,靠邊拔打福特熱線,之后拖車進4S店檢修,檢測未發現故障原因車又能正常行駛,故障提示沒了。
之后一個月內,類似故障連續出現多次,本人多次公司請假至4S店檢修都未果。當時本人要求退車處理,實在覺得安全性太差。4S店不讓退,表示一周內請廠商維修人員來檢修,結果拖到第三周終于查出是電腦與發動機間的線束問題,換了線束。當時本人要求賠償,作為一輛新款剛上市的主打汽車,會出現這樣的問題,行車途中極其危險,車開到一半,方向盤突然不能轉動,電腦屏出現引擎故障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提出賠償事宜后,東昌福特站長口頭承諾等車行使至第一次保養時,如車原故障已解除,再商議賠償事宜。
行車至3500公里左右,除1檔換2檔有頓挫感外,車無以前類似故障。因此至東昌福特站長處商議賠償事宜。當時站長態度極差,一點不像是售后服務人員,而且還是管理人員。拿出一張白紙要我填情況說明,說交到福特總公司的。我說:“你總得給我一個范圍吧,類似這種線束情況總有個賠償標準,而且交到福特公司的情況說明應該也是你們的工作,要不你寫吧。”他說:“我寫?我寫一塊,賠你一塊,你要伐?”實在太牛了,當人要飯的。我是消費者,我們工薪階層存點錢買點大件物品多不容易,沒想到買來的盡然是劣質品,還要被人羞辱。之后投拆至福特客服,最終福特公司僅以三次免費保養作為賠償,草草了事。對此賠償,任何人都不會滿意,我當時拒絕了。至今一個多月,福特公司沒有其他新的說法,置之不理的態度。
本人多次請假至福特4S店修理,誤工及油費就不止這些費用,何況是新車剛出廠就有質量問題上的賠償。此外,東昌福特保險費驚人,第一年讓我交了5800多,第二年不帶交強,預交4500多(均30萬保額)。這樣的收費有沒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此事從發生至今已有半年,仍未解決。故投訴至消保委,望能得到合理賠償。保護自己的合法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