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為上海大眾斯柯達明銳1.6自動逸致版,購車日期2011.3.28。 2011.6.21,發現車輛后備箱漏水,前往4S維修1天。 2011.7.17-7.26,發現車身內漏水,前往4S維修10天。當時整個車內右側座位底下都有水,泡透地毯,需要拆下全車座椅、內飾、地毯、中控臺等,進行晾曬 2011.8.28,車內行駛時有明顯異響,底盤螺絲松動,存在安全隱患,前往4S維修1天。 2011.9.18,車內空調有明顯異響,前往4S維修1天。 2013.2.5,發現后備箱備胎處的金屬工具生銹、備胎蓋板發霉,因近期深圳無大雨,金屬銹和發霉是長期積水才會產生,因此2011年后備箱漏水問題修理后并未徹底解決,長期存在此問題。暫未維修處理。
方案一:此車出廠質量問題過多,影響使用,要求按照保險公司統一約定的折舊率,廠家回收舊車,本人補差價換新車。
方案二:如不予換車,則廠家應給予誤工、交通、車輛折舊等賠償,并要求無論是否在質保期,廠家須對本車漏水問題終身負責維修、更換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