謳歌MDX越野車,在保質期內車輛正常行駛3.8萬公里,發動機大故障就發生了兩次。第一次于2011年10月7日,行駛里程數為2.2萬公里,發動機爆缸故障,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
經三個多月的談判投訴(包括一次燃油品質的檢測),最終廠家給予更換發動機的處理結果。到車主取車時4S店才告知車主只更換了發動機中缸并出具了更換發動機中缸的說明材料。
第二次故障是2013年元月24日,行駛里程數顯示3.8萬公里,正常行駛中,發動機又有異常響動。后經救援車脫到呼市4S店,發動機遭全部拆解后認定是發動機后搖臂彈簧脫落,致使發動機的部件損壞,發動機響聲異常。一周后4S店通知車主,廠家不給予保修,原因是上次故障中更換發動機時的裝配有問題,后經車主與廠家熱線投訴后,說是三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至今未果。
試問,一個整車進口,價格上百萬的豪華的轎車,在其質保期內,三年不到的時期內僅行駛了3.8萬公里,發動機故障頻發,如果車輛行駛在高速上突然發生故障,車主的生命和財產誰來保護和負責呢? 車主強烈要求有關部門督察此事,保護我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車主要求退款退車,或者更換發動機總承,并順延質保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