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4月,以38萬元的價格,從新疆烏魯木齊龐大興馳購買的一輛奔馳唯亞諾商務車,全部辦完近42萬元,買后不久就出現問題:
一是左后邊減震器壞,但得到更換賠償;
二是當年冬季就出現發動機抖,發動機的故障燈亮,不熄滅。經過電腦板升級,有所改善。但2012年入冬至今,氣溫特別低的時候,同樣出現發動機抖,并且發動機故障燈一直亮,到4s店去維修,通過清洗、電腦板升級處理,故障解除,但過了兩天,故障同樣出現,向他們反映,他們以中國的油品質量不達標為借口說廠家也無法解決,所以問題一直存在。
三是購車后,要求在保修期內,必須要到4s店去保養,否則,不予負責,同時存在兩個嚴重的問題,第一我們離烏魯木齊還有300多公里,往返一次,發生的費用好幾百元,造成額外負擔,第二保養一次(僅換機油和機濾)的費用太高,一次要2480元,是正常的兩倍多,價格高得離奇,4s店的回答是價格是廠家定的,他們租用一臺電腦一年就要幾十萬元,我打廠家的電話,告訴我們去找4s店,4s店又說解決不了,并讓我打售后服務電話,我打售后服務電話,反映車輛存在的問題和保養費用很高的情況,無回音。
我投訴的愿望:一是怎么能解決車輛發動機的問題;二是廠家把消費者與4s店綁定,費用又太高,這種霸王式的服務,如何解決?! 該車要求1萬公里就要保養一次,4s店在新疆僅烏魯木齊一家,我們新疆離烏魯木齊最遠的有2500公里,保養一次往返就有5000多公里,保養返回用不了幾天又要去保養,不是買車為自己服務,而是無盡的消耗自己,請為我們i流血的消費者做做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