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苑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底向貴陽寶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置寶馬750Li轎車一輛,車價款為1975680元(稅后)。公司在貴公司購置車輛后,一直按照生廠商指導的包養要求到貴公司4S店保養,并正常使用,2012年7月,該車行駛里程在17000公里時變速箱出現故障,到貴公司維修,因在保修期內,貴公司免費為該公司更換變速箱。2013年3月,該車行駛里程到30000余公里時發生故障送往貴公司維修,經該公司維修人員診斷及廠家反饋稱系發動機發生故障并建議更換發動機總成,雙方就維修費用承擔問題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