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提的新車,汽車車燈已有少量水霧,當時沒有太在意。于2013年7月中旬一場雨后發現車燈嚴重進水(兩前大燈和兩個前霧燈),影響駕駛,馬上到原購車地:廣西南寧安吉大道弘通別克4S店,要求更換問題車燈,經銷商第一次只同意更換一個前霧燈,其他并沒有給予更換,告知,如果再出現以上問題再到店里檢查。結果后面的雨天還是出現上述質量問題,且進水更為嚴重。又到該4S店反映此情況,該4S店同意一周后更換兩個前大燈和兩個前霧燈。更換好以后的新燈馬上在店內試水還是出現上述的質量問題,而且四個尾燈也相繼出現上述問題,該4S店表示重新更換4個前燈,一個尾大燈,結果一周后,更換后的車燈試水,質量問題仍然存在!前面四個燈,后面四個燈均有進水現象。前后總共輾轉了4趟,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該4S店稱要上報總公司后給予答復。距離上報至今將近一個月了,期間給4008202020打過幾次電話,均未得到何時解決的時間,都在推脫。該4S店也未曾來電告知何時解決問題。這八個有質量問題的車燈要用多久才能更換!下雨天不敢開車,洗車也要囑咐洗車師傅避開洗車燈!換八個燈,要輾轉幾趟才能解決!勞神傷財!強烈要求該公司更換這八個問題車燈,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