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我從淄博“【泰通達】”4S店買了一輛《現代悅動》小轎車,心想咱老百姓也過上有車一族的小日子了,買車后我一直愛護有加。沒想到噩運發生在今年的9月底,那是一個雨蒙蒙的夜晚,那晚和朋友出去吃完飯把車停放在小區門口,沒過一會功夫,發現車輛冒煙起火,車子在引擎蓋左邊由內向外躥出火苗,當時火勢兇猛,沒幾分鐘車子就燒成了一堆廢鐵。后在消防隊的救助下才沒有釀成更大的慘劇。我就搞不明白車子在靜止狀態下為什么會發生自燃,且消防大隊已經給出排除了人為縱火,車體附近無可燃易燃物,車體內無可燃易燃物等的報告。不是車本身的質量問題,是什么? 首先聲明,車輛未經過任何線路改裝。事后我們偉大的淄博泰通達4S店聯系廠家后調查取證,給出的答復是因為在外面換的機油濾芯所以自燃且拒絕任何賠付。車子2萬公里的時候在4S店做的保養,之后再外面做了一次保養。 今天4S店又變了說法,說我油箱沒有機油所以發生自燃,請問沒有機油你們的車不報警的嗎?沒有機油怎么跑的?沒有機油發動機不會抱死嗎?后來4S店又說漏油,到底是漏油還是沒油4S店自己都搞不清楚,反正就是一味的推卸責任。 可笑的是泰通達4S店還給了我這樣一個答復,如果我認為是車的質量問題,我自己去做質量鑒定報告,請問你們銷售的車子出了問題你們不協商解決為什么要把問題一股腦的全部推給我們消費者呢?你們廠家自己說是什么問題就是什么問題,請問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這樣也可以的話我也可以給你開一份證明,我們老百姓賺錢不容易,請商家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如果現代悅動這個品牌的汽車真的有問題,也請不要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