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8月10日在濟南菲源比亞迪購買了一輛F0,在2013年7月13日因分離軸承異常損耗,去該4S店索賠了離合三件套,但換完離合三件套后,不到3個月,于2013年10月12日,離合器踩下時又出現了異響。到4S店反映情況,4S店經理和工班長檢測后,認為是離合器壓片的異響,但卻說索賠零件是隨車輛質保期一塊出保的(比亞迪除發動機與變速箱以外,其他零件都是質保2年),如果是自費換的零件是質保3個月的,如果再次要求更換就得自費。 關鍵問題在于不管是索賠件還是自費換零件,零件本身如果質量合格也不會出現使用不到3個月又出現問題,這明顯的是零件本身的質量問題,分離軸承正常使用情況下最短也可以使用到3萬到4萬公里才會出現損壞,可是我的車在不到2年的時間,行駛里程才1萬5千公里就損壞了,質保期內索賠了離合三件套,結果這不到3個月又開始出現異響,這種零件質量肯定是不合格的。 但4S店一口咬定零件肯定是合格的,我讓他們給我解釋既然零件合格為什么剛剛更換不到3個月又出現異響,他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只是強調零件質量肯定沒問題,這種結果我肯定沒法接受,雖然更換離合三件套,并不算是大修,但也是拆這拆那,也算是個挺費勁的事請,誰也不想沒事就拆,本以為這次更換以后就可以安心使用了,誰想不到3個月又出問題了,做為消費者,與4S店交涉無果,與比亞迪廠家交涉也無果,我感到非常憤怒與不滿。 我現在就一個要求就是必須免費給我維修好。 憑什么因為零件自身質量不合格,得讓顧客埋單。 望315的工作同志能幫我向廠家反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