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4月初在上海聯通汽車銷售公司購入一輛比亞迪速銳家用轎車,購入時車家承諾四年10萬公里質保,2013年5月下旬正常行駛時前右大燈被一輛違規車碰壞,對方全額索賠,并在購車地上海聯通汽車銷售公司進行更換,2013年6月上旬更換完工,由于上海聯通汽車更換的右前大燈存在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更換后的右前大燈根本無法調…… 當發現此問題后本人主動致電上海聯通汽車公司,對方售后接待說:"可能是產品質量問題,你什么時候有空把車子開過來,我們在重新幫你更換一個新大燈”。2013年9月下旬本人開車前往上海聯通汽車公司更換大燈,對方姓管的接待帶著技師檢測后說是大燈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并說給予更換,但是說是十一節前工人都放假了,讓我過完十一節后在來更換,當時本車總公里數為9020公里。 2013年10月8日本人如約前往上海聯通汽車公司進行更換大燈,對方售后服務部經理便提出我的右前大燈超過質保,不予更換,本人便致電比亞迪公司400電話,比亞迪公司說我們車出廠大燈是質保4前10萬公司,如果被4S店更換后就變成了3個月1萬公里,這事是4S答應你更換的,你要找4S店處理。 投訴4S店無果,請求上級領導公正處理,對同樣的產品給兩個不同的質保,上海聯通憑什么給我換了個質量比較差的部件。 要求更換,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