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號提的新車,11.12號出現故障,找相關人員解決問題,找銷售人員,說讓我找就近的4s店維修,之后找4s店,叫我發照片給他,期間我說“你們派一個人員來檢查一遍,還有別的毛病”“他們說你不發照片我們去了也是不起作用,四輪抱死就是因為腳墊的原因”車子的底盤低,進不去人,車子我叫人拖到我們這的修理廠,到升降機上給他發了照片,一個星期后他們拿著配件來了,在此期間,修理廠人員就說“在他們修理廠停車的費用和拖車費用,”新鄉4s維修人員就打電話給4s,說四輪帶剎車,我說明天你們派拖車拖走,他們也沒來,現在還在修理廠停放,按照三包法,我是有權退換車輛的,他們說要走程序,我也不理解是什么東西,到現在11.24號還沒解決,我要求代步工具也沒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