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車時銷售說提供的貸款利息只要六千多。但在合同里卻寫著手續費百份六。貼息費用一千六,抵押費六百。而沒寫利率多少。誤導客戶認為這些手續費用就是利息。等客戶簽字后再說還有六千多的利息。并且單方面改動合同內容,在我簽字后以要拿上樓給經理簽字為由將合同拿去蓋上“一切口頭承諾無效”的章。可是車的內飾顏色及交車時間都是他們口頭承諾的,并一再說絕對沒有問題等等。 于是我決定自己辦貸款,但自己辦的招商銀行的貸款卻因為這家車行跟銀行沒有合作關系而無法放貸。所以我要求取消購車,退還訂金(訂金為5000元)。可4S店態度惡劣拒絕協商,我已經主動提出可以扣百份十到百份二十的訂金手續費給4S店。但他們仍然態度惡劣的拒絕任何退訂協商。 因此我要求消協幫助我處理這次退訂。要求退還訂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