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18提新福克斯1.6AT,4個月時間,14年1月, 1.打不著火,進店檢查,發現電瓶電壓低,要求更換,不理,只能充電修理,同時發現漏油。 3000公里發現變速箱漏油,廠家只給更換油封,不給解釋,不給賠償,更換后,換檔抖動很厲害,兩月后又進店,說離合器損壞,需要更換, 新車出如此多嚴重問題 ,反復大拆,只修不賠償,太霸道了,而且,廠家換油封也不能保證以后不漏,這樣下去,幾千公里一大修,汽車質量肯定受損,出保后依然漏油將如何處理,要求廠家招回問題 車量,至少要對有問題 變速箱延長質保才免強說得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