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約在2013年12月5日在來廣營現代進口店于銷售“李巖”通過馬6置換13款2.4排量的全新勝達汽車,并約定要14年新產的。但由于店家個人原因,直至3月8日才通知到店,生產日期為14年2月26日的汽車。在3月15日,下午約1點左右提車至家,但直至16日上午9點前均未使用。直至 16日上午10點多,汽車原車導航出現收音機跳頻、屏幕觸摸失靈、電腦死機等問題,買家第一時間聯系銷售李巖、電器維修工馬思明,均告知可能由于系統原因。由于問題嚴重,在16日下午2點來鐘,到該店去詢問,售后陳旭表示死機屬于正常問題,電器維修工也不在,別人不懂。暫且訂到3月19日上牌時再來店查看,在這段期間,導航系統無法正常使用。在3月19日上牌前,還與銷售李巖、維修工馬思明溝通,均表示無大礙。但到上牌后到店,檢查得知導航屬于硬件問題,需要更換。在買家極力要求換車或賠償時,均未果。最后售后陳旭以在3月23日前完成更換,補償車衣、藍牙音箱為最后處理結果。但買家認為,此車存在生產缺陷,在提車第二天就出現問題,而且第一時間進行溝通與店家,如果店家能當時判斷出來,買家必定不會要此車。所以,給買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現特要求店家做出合理的現金賠償、解釋、維修等,如果能更換車輛,給予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