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于2014年4月1日在貴州省安順市兩鹿路一汽大眾4S店購買了一輛一汽大眾“邁騰”車,1.8T豪華型(235800元,現款支付)。又于2014年4月6日上墳返回之后,還未停車之際突然聽見“砰”一聲巨響。急忙下車檢查,發現引擎蓋冒出蒸汽,并有水紅色的液體順著車體流出。試圖解開引擎蓋才發現圓形的塑料器件已經被高溫氣壓沖破,發動機冷卻液已經流完。車體內部器件異常發燙。后及時告知銷售方,但其在多次聯系之后才遲遲到來,維修人員透露這款車確實存在水壺質量問題,已給其他多個消費者更換過冷卻夜水壺。 之后,張女士多次找經銷商協商,根據最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在購買7日內退換貨。但是經銷商態度非常惡劣,不理不睬,敷衍消費者。經銷商對于質量問題只是輕描淡寫說是水壺的質量不好,換個水壺就可以了。作為消費者,張女士認為,其作為一汽大眾系列的品牌車,僅僅一個冷卻液水壺都無法過關,更何況是車輛的其他安全性能。這是對消費者人身安全的極其不負責任。試問,如果車輛是在高速行駛時發生冷卻液水壺暴炸事故,是必會造成嚴重的人身傷亡事故,后果是不堪設想的。更惡劣的是于2014年4月12日消費者在4S店再次討個說法時,經銷商竟然指使其員工對消費者進行圍攻毒打。對消費者造成精神和身體上的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