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是今年一月份上的牌,在蘇州華成別克買的,到5月1號自駕回蘇北老家途中自燃,當地交巡警 保險 火警先后都到達現場,當地消防大隊和當地的4S店的服務經理一同到達現場,由4S店工作人員打開前引擎蓋,并配合消防火災鑒定部門查明了起火部位以及原因。上海通用汽車和蘇州華成也第一時間收到了這份火災鑒定報告。可他們拒不承認,我多次找他們協商,也通過吳中區郭巷工商管理所 進行了投訴,他們也沒有協商意愿。廠方也認同不是人為操作導致的車輛自燃。在與上海通用汽車協商過程中,他們首先提出讓我放棄質量追訴,再談修車問題。我當時就拒絕這樣無理的要求,車輛剛買4個月,行駛4000公里就出現這樣的問題,誰要敢要修好的車?他們不認同消防部門的鑒定,可上海通用還要我再去找鑒定機構,我個人認為政府給我出的報告就最權威了 還有什么比政府出的報告權威? 上海通用汽車后來自己出具一份分析報告:大體的意思是,不排除外部因素導致火災的可能性。我問他們外部原因是什么?他們無法回答我。即使是外部因素也是產品問題,和我有何關系? 他們態度冷淡,對問題解決采取拖延狡辯。后來上海通用負責人讓我委托他們進行鑒定,迫于無奈我答應讓他們提供三家權威鑒定機構,他們把委托書郵寄給了我,我打電話問他們是哪三家鑒定機構?他們說讓我先簽字再找鑒定機構,這是不是也太欺負人了?難道我連鑒定機構都不知道的情況下 就簽字?我們工薪階層買輛車本就不易,上海通用和蘇州華成汽車就是這樣的對待我們弱勢群體的?我和他們談了我的想法,我說只要能在夠賠償我購買車輛的經濟損失基礎上 什么都能談。可他們只和我談修車的問題?協商一個月了 沒有任何結果,當時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自燃,車內還有我們家22個月大的孩子 老父親老母親。幸好老鄉救的及時,不然結果什么樣誰能預料?是不是等出現人命損失 上海通用汽車 才會負責任? 我個人太弱勢,他們根本不把我們這些消費者放在眼里。希望貴網能幫我和他們溝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