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定的車 2013年10月18日提的車 車型為:2012款新福克斯兩箱白色自動舒適型,為了家人的安全及對品牌和質量的信任選擇了長安福特。由于本人開車時間不長又是人生的第一輛車,所以磨合期行駛沒時速么有超過100公里/小時,平時對車的使用、保養及維護也相當謹慎,完全按照行駛說明手冊使用,3800公里時在制定的4S店做的首保,當時汽車一切正常。當汽車使用至8000公里左右時車輛出現低速行駛頓挫,發動機震動。行駛至9000公里時起步或低速行駛出現竄車現象,9500公里去制定4S店做二保時發現發動機下方有漏油。4S點維修人員承認發動機漏油,但是并未做任何的監測和處理,對漏油很不在乎,只做了二保的固定項目后擦掉了油漬,說變速箱漏油,先開著,有時間把車開來換油封,這對消費者的安全及汽車的使用壽命完全漠視。在保養的單據上只有保養的項目和費用,對車的漏油和故障都沒有標注。后咨詢技術人員說換油封得拆除發動機和變速箱,但也不能保證能解決問題,如果還有頓挫、震動、竄車及漏油就還的拆。而對于汽車的核心部件的拆除就是大修,對于4S店的態度、條件、技術讓我們消費者如何相信,而且反復的拆除核心部件后的隱患和新車的折舊難道都要消費者來買單??要求長安福特能給出解決方案,跟換變速箱總成或召回或退換車輛,且延長質保公里數或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