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昌河汽車新車不到2個月左輪前胎開裂 | |
投訴目標:昌河汽車 | 投 訴 人:蔡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7-15 | 投訴地區:江西省 |
本人于2014年5月初在江西省景德鎮市新廠東路206號昌河景德鎮銷售分公司預訂了一輛利亞納A6(城市灰),當時銷售顧問說廠家沒有現貨,要下單叫廠家生產。5月底提的車,出廠日期為2013年12月1日,明顯就不是訂車后廠家生產的,很可能是從外地經銷商調來的庫存車,當時也沒太在意,反正有問題的話可以找售后。7月13日洗車時發現左輪前胎裂開,7月14日上午將車開到售后(江西昌河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景德鎮銷售分公司,賣車和售后就是靠在一起的),先后有5個人出來交涉,一會說我換了輪胎,一會說我給車胎加了氣,一會說我車借給別人開了,反正售后沒有責任,客戶只能花錢買個新胎。我自從提車后,輪胎沒有動過,也沒有加過氣,而且車一直是在我手上開。最后姓萬的負責人(聽人家稱萬總)說這個不屬于三包范圍(輪胎三包明明是三個月或者是5000公里)。我要求他出具售后不負責任的相關報告或者證明給我,萬總說他們的行規是不出任何報告的,只答應按進價幫我換一個新胎。行程1400多公里就自動開裂的輪胎都不負責任哪個還敢買?交涉1個多小時,都是來推卸責任扯皮的,沒有一個人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昌河售后扯皮水平一流,讓客戶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