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福特不作為 責任轉嫁消費者 | |
投訴目標:長安福特 | 投 訴 人:徐女士 |
投訴時間:2014-11-18 | 投訴地區:福建省 |
今年10月21日提車,新福克斯1.6三廂自動舒適版,新車100公里左右開始出現“引擎故障”報警,打電話預約說是應該沒什么問題,有時間過去檢測一下,500公里左右第一次去4S店,檢測說沒什么問題,消除故障代碼,沒有維修工單。700公里左右,再次出現同樣故障報警,打長安福特電話,告知再次去售后檢測,如果問題解決不了要求4S店把問題反饋廠家。軟件升級后開回。到1400余公里,共出現過5次,三次去4S店,前兩次都說沒什么問題,可能是新車某個傳感器太敏感,消除故障碼,進行軟件升級,第三次才進行認真排查,拆下火花塞和氧傳感器說是油品問題,要清洗油路,更換相關配件,最好是把三元催化也換掉,費用由車主承擔!!豈有此理,疑問一,我一直在中石油加油,單位車都在這個加油站加,同款車型好幾輛,為什么我的車喝不了中石油?!難道一個爹媽生的出現變異?!疑問二,前兩次同樣的故障為什么查不出來,既然查不出來為什么不向廠家反饋,還是有預謀讓消費者往死胡同里鉆?!疑問三,你怎么可以證明中石油的油品有問題,又何以證明是我提車后加的油有問題,新車交給我前4S可是有開過的!難道不要油?!強烈要求換車!福特,你承諾的一切為了消費者,選擇福特就選擇無憂的豪言壯語難道只是說給小朋友聽的嗎??!!一個企業只有用真心和誠信才能真正贏得成長空間,堅決維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