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上海通用新凱越主正副氣囊蓋板脫膠 | |
投訴目標:上海通用別克 | 投 訴 人:張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1-26 | 投訴地區:河南省 |
本人于2010年3月在江蘇無錫購買上海通用生產的別克新凱越家用轎車一輛,現本車過戶到河南安陽。車牌號豫E-zh780,行駛9.5萬公里。14年上旬旬發現正、副駕駛座面前的安全氣囊蓋板(儀表臺)出現輕微變形、上翹,并未在意。下旬月初發現該安全氣囊蓋板變形、上翹更加嚴重,里面的泡沫可以看到,幾乎要脫落下來,安全隱患嚴重。于是到本地新紀元別克4S店,有工作人員接待說這個面板可以用膠水粘一下,但是店里面沒有材料可以到外面自行購買膠水找修車小店進行維修一下就可以了,詢問在售后進行粘粘的話需要高額的工時費已經材料費。特別聲明:本人是在正常操作使用車輛,車輛無碰撞,更無人為破壞的情況下,出現了如此嚴重的安全隱患問題。于是1月初分別聯系了上海通用的投訴電話400-820-2020、021-50554580,得到的答復:“可以免費給你處理,后續需要4S店在24小時以內給你聯系,但是20號-26號之間撥打3通電話都沒有得到任何后續回復,”。 如果按照第一次4S店給予的建議,讓自行購買膠水在外面小店“粘一下”的維修辦法,個人認為:1、小店安全得不到保障,2、無論是在4S店內還是在外面小店“粘一下”的維修辦法存在隱患,萬一出現事故,用戶將面臨安全氣囊無法彈出的高危風險。而通用公司及其4S店又不會對“粘一下”維修之后,用戶的面臨的高危安全風險承擔責任。 本人認為這是產品質量問題,是設計(材料)缺陷;安全氣囊的作用是在關鍵時刻保護乘員生命安全的,現在這種嚴重安全隱患的問題,不僅無法保證乘員安全,而且還存在著氣囊隨時無故爆出的可能,存在車毀人亡的高危風險。“安全裝置起不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故障因產品質量產生”,“與用戶使用不當等因素無關”,“已有故障的事實發生,非猜測和估計”,屬于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要求: 1、請上海通用公開該安全氣囊蓋板設計使用壽命是幾年; 2、請權威部門認定使用僅4年,出現這種嚴重安全隱患問題,是屬于質量問題還是設計缺陷; 3、通用公司免費更換該蓋板,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