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福特4S店維修客戶汽車私用 | |
投訴目標:長安福特 | 投 訴 人:申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3-18 | 投訴地區:黑龍江 |
由于車被追尾,于2015年2月25日到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凱華凱信福特4S店送修,被告知需要更換后保險杠和右尾燈。3月13日取車時發現車輛行駛了80多公里,提出質疑,4S店告知做了4輪定位,屬于正,F象,當時提出異議,但沒有得到任何答復。行駛過程中發現車輛跑偏,也就是說跑了80多公里,4輪定位沒有做好。投訴到福特工廠售后,得到答復是與4S店核實后,跑出 80多公里屬于正常。 現在我懷疑是4S店對客戶的車輛私用,行駛了80多公里,對4S店的工作流程、監管、對客戶的態度;對福特工廠對4S店的監管失責、袒護,提起投訴。 關于這類事情,我對北京、哈爾濱的福特4S店進行過咨詢,對北京的奔馳、奧迪4S店進行過咨詢,答復是一致的,認為這種事是不應該也不可能發生的。4輪定位最多5公里左右就可以做完。 福特收取了4S店標準的費用,卻沒有做到4S店的服務,而且擅自使用客戶車輛,我希望315可以幫助我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及處理結果。 上傳兩張圖片,一張是預檢表,車輛進4S店時工作人員做的記錄,行駛里程9849公里。另一圖是提車時領取的結算單,行駛里程9930公里,實際上是9932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