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上海大眾斯柯達在購車合同中玩“文字游戲”,造成條款成為“霸王條款” | |
投訴目標:上海百聯滬北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眾斯柯達4S店 | 投 訴 人:孟先生 |
投訴時間:2015-11-10 | 投訴地區:上海市 |
上海大眾斯柯達在購車合同關于違約相關事宜中,將客戶訂車所付首筆款項定義為預付款,并設置條款若客戶違約,預付款作為違約金歸商家所有。但經查詢,“預付款”不具有商家違約雙倍返還的性質,該條款實際構成了不對等條約:客戶違約,損失預付款;商家違約,返還預付款即可,沒有懲罰措施。 條款具體內容為(大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乙方(客戶)向甲方(4S店)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預付款;如果乙方與解除本合同,則預付款作為乙方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我認為商家利用了普通客戶對合同中”預付款“和”定金“區別的不理解,故意造成合同雙方違約責任不公平,屬“霸王條款”。而我與該4S店的合同是在我對合同內容不理解的情況下簽訂的,因此我主張: 1. 解除我與該4S店的購車合同,返還全額預付款; 2. 商家在格式合同中剔除霸王條款,避免更多的客戶蒙受不明的損失。 商家網址:http://www.skodabl.com/ 商家電話:400-880-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