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聊城萬邦江淮4S店不講信用,在信息方面欺詐消費者 | |
投訴目標:聊城萬邦江淮4S店 | 投 訴 人:劉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9-19 | 投訴地區:山東省 |
本人今年7月份在聊城萬邦江淮4S店相中一款車、于7月12日交付定金3000元、當初銷售員一口答應:如果以后不想買車了定金可以退。因最近查出身體不適、急需錢動手術、于8月23日找4S店想退掉定金、但是4S店一開始只是推脫說讓我等等、后來就直接告知我說不是他們的原因不給退。我認為在此糾紛中、4S店有義務和責任向我解釋合同的具體條款和內容、但是他們沒有、而是有利用優勢地位進行信息誤導的嫌疑、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說明定金和訂金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