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油漆及車窗玻璃瑕疵 | |
投訴目標:上海逸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投 訴 人:魏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1-16 | 投訴地區:上海市 |
2015年8月18日在上海逸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上海高逸路99號)購買2014款紅色邁銳寶一輛。 2015年8月30日洗車時發現車輛部分油漆及駕駛室車窗玻璃存在瑕疵。 2015年9月13日通過手機及微信與4S店的銷售反映問題,并通過微信發送瑕疵照片。 2015年9月14日銷售給我回復并認可:1、油漆問題,經查看其他在售車輛,發現亦存在類似問題,故銷售認為這屬于車輛問題;2、車窗玻璃問題,銷售認為這是污漬,通過擦洗應該可以去除。 2015年9月20日到4S店現場溝通,發現玻璃上瑕疵在玻璃內部,無法清除。銷售找來4S店的售后服務人員,該售后人員的答復(原話):“車主在當初提車時已簽訂過車輛外觀認可書,就已經認可了車輛外觀是完好的,所以車輛提車后發現的油漆及車窗玻璃問題無法確定是否為車輛本身問題還是由車主造成的問題,例如手表刮蹭。而且車輛在出廠時經過檢驗并合格,因此不在保修范圍。但油漆問題可以在技術與經濟允許的情況幫忙處理”。由于不認可售后的回復,但同時考慮到4S店離家較遠,車主提出是否可以一次保養作為補償。該售后人員表示可以向領導申請,但同時表示不一定能成功。在后面幾天里售后人員打電話告知申請沒有成功。當我向售后人員問如何才能判定是否為汽車本身問題時,售后人員告知需要車主自己去找第三方鑒定,也未告知如何找第三方鑒定機構。后來售后人員又通過幾次電話,說4S店要做結案,并問我是否認可他們的處理的方式,我表示不認可。 2016年1月10日在給車窗玻璃貼膜時,發現駕駛室車窗玻璃在原來的瑕疵處有很多突起(貼膜之前未發現),在更換過一張貼膜后仍然存在,用手觸摸后可明顯感到突起,已經影響了玻璃的外觀,經分析認為是玻璃在生產過程,有高溫焊渣滴濺玻璃表面。故再次聯系4S店銷售,并到4S店溝通。銷售的答復:由于今天領導不在,她無法作主,會向領導反映,并在兩個工作日內回復。但至今仍未收到4S店任何回復。 在這幾個月期間也嘗試和上海通用售后服務中心溝通該事宜,但通用公司讓找4S店。由于玻璃的透明性,其上面的問題一點點的顯現出來。現在4S店及通用公司均未就上面兩個問題作出實質性的解決。 車主訴求:1、油漆問題消除;2、更換駕駛室車窗玻璃。 基于4S店及通用公司的售后服務態度及效率,現求助于您,希望您能幫忙解決,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