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標致308自燃 | |
投訴目標:義烏市俊達4S店 | 投 訴 人:王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1-22 | 投訴地區:浙江省 |
我于2014年2月25日在義烏市俊達汽車有限公司購買標致308款自動擋汽車一輛,總價約11萬元,該車尚在整車兩年質保期內,行使里程約25000公里。買來使用過程中倒也基本正常,配置性價比也不錯,在俊達4S店加裝了導航倒車影像,此外未任何改裝。購車后保養一直在俊達4S店進行保養,對車子十分愛惜精心養護,用的是最好的全合成機油,最后一次保養在2015年11月3日。2016年1月9日下午,本人正常駕駛該車行駛在浙江金華市八一北街路段,突然發現車子發動機艙左前方有白煙冒起,并伴隨較大的燃燒焦味,油門似乎失靈,我立即拔下鑰匙下車查看,發現發動機艙煙霧越來越大,有越燒越旺的態勢,見狀我攔下一輛公交車,用干粉滅火器進行噴射滅火,火勢得以撲滅,無人員傷亡。后致電東風標致全國客服電話,要求我將該車拖至金華金風4S店處理。 此后廠家派技術人員勘驗車輛,說是有外界不明物體進入發動機艙內遇到高溫三元催化導致起火,我問是具體什么不明物體,說是紙張、塑料袋、樹枝等物質都有可能,反正不是車輛質量問題。我事發前全都是駕駛該車上下班,行使路段皆為城市中心道路,路況很好,況且如果一張紙一個塑料袋就能導致車輛起火,那不是恰恰說明車子有嚴重質量缺陷,我對廠家結論很是質疑,多次索要檢查報告,廠家及4S店拒絕出具,并拒絕修理車輛,多次溝通協商未有較好結果。 針對標致廠家出具情況說明(電話溝通,沒有書面報告),在此我請問東風標致,就如同你們檢查情況所說,我的車是有外界不明物體進入發動機艙內遇到高溫三元催化器引起起火: 1. 大馬路上有個紙片、樹葉、塑料袋是不是再普通不過的情況了?我開車的時候遇到這些東西要躲得遠遠的嗎?不躲這些東西進到車內就要起火,并且還不是你們質量問題,請問你們家車是紙糊的嗎? 2、你們明知該車容易出現外界不明物體進入發動機艙內遇到高溫三元催化器引起起火,為何不做防范措施?(比如統一加裝發動機防護板),這不是的明顯設計缺陷是什么? 3、難道買你家的車還得再買臺叉車?每天每次開車前都要把車叉起來看看車底有無不明物質,有無紙片、樹葉、樹枝等東西?如果不看的話,分分鐘都可以自燃起來,如此質量,不是坑害消費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