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4月份購買了一輛長城哈弗H6汽車,變速箱質量問題嚴重。
新車變速箱三擋變二擋困難,轉彎變一檔根本就上不去,必須停車后才能掛一檔;車輛變速箱在2014年2月份發生故障,在保定做了第一次大修;2017年3月份車輛形式九萬多公里我發現五檔有異響,當時在保修期內(60個月 100000公里),隨即去霸州北方4S店檢查,店里人員告知是正常響聲;2018年初我發現變速箱五檔熱車松油門脫檔,是我聯想到和之前五檔異響的關系,又去霸州北方4S店檢查,這次確認了變速箱的問題,說已經超過保修期需要我自費修理。
汽車的三大件之一,九萬多公里出現兩次大問題,而且始終一二檔掛擋困難,根本就是不合格產品,既然沒有質量保證又怎么能裝車銷售呢?更談不上是么保修期了,廠家對此情況應該負起責任來面對問題,出現質量問題不能按保修期來推卸責任,對此類問題的變速箱應該考慮召回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