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6月20日我去上海市真北路上海西上海奧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奧迪4S店看車,當時看中一款奧迪Q7 2.0T排量,車價671700元,并當場微信支付給姓孔的銷售20000元定金,并委托4S店申請貸款,之后便離店。后來申請的貸款額度,方式和利息我都不是很滿意,并且當時家里有急事需要用錢,就跟銷售商量車先不買,定金退給我。交涉幾次無果,也去過4S店找過銷售的領導,說是給上面反映一下情況,之后還是堅持不退定金。號稱“貸款給你申請下來了,你不買是你的事,定金不退”。2.我的訴求就是退還20000押金,因為我們之間并沒有發生銷售行為,憑什么不給我退?而且他們給我申請的貸款利息不低的,我不愿意做也不行嗎?定金單和轉賬憑證我都有,但是圖太大我傳不上來,銷售合同編號為No. 01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