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2018年12月15日在北京東方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屬產品“易到用車app”充值500元; 2、當日申請退款; 3、工作人員聲稱將于30工作日內完成退款; 4、事后聯系客服,確認:在充值前,并未在用戶協議中提及“30個工作日退款”及相關表達。 5、客服聲稱,30個工作日退款是公司運營調整。 6、本人訴求:盡快退款,并補償精神損失。
1、本人于2018年12月15日在北京東方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屬產品“易到用車app”充值500元; 2、當日申請退款; 3、工作人員聲稱將于30工作日內完成退款; 4、事后聯系客服,確認:在充值前,并未在用戶協議中提及“30個工作日退款”及相關表達。 5、客服聲稱,30個工作日退款是公司運營調整。 6、本人訴求:盡快退款,并補償精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