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訂單租賃TOGO平臺分時租賃汽車,該汽車無法發動,聯系客服稱無法解決,系統已產生租賃費用,客戶要求我先行支付后返還。但我于系統內支付租金后截至今日TOGO仍未返還租金。向TOGO申請退還賬戶內1500元押金,已審核通過,但截至今日TOGO仍未退還賬戶內押金。如此嚴重違約侵權行為,請主管部門嚴厲懲治。
2018年11月25日訂單租賃TOGO平臺分時租賃汽車,該汽車無法發動,聯系客服稱無法解決,系統已產生租賃費用,客戶要求我先行支付后返還。但我于系統內支付租金后截至今日TOGO仍未返還租金。向TOGO申請退還賬戶內1500元押金,已審核通過,但截至今日TOGO仍未退還賬戶內押金。如此嚴重違約侵權行為,請主管部門嚴厲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