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月10日在青島同德汽車有限公司訂購一兩奧迪q5l11月18日去交車款,全款購買奧迪q5l,11月28日告知去提車,驗車時發現車門破損是事故車,車也沒提手續也沒交接,4s店態度傲慢,說給予更換車門維修更換便條,我買的是新車,不是事故車,不是維修車,現在車在4s店,錢也全交給4 s店了,發票和手續都在他們那里。我要求換車,結果從訂車到現在一個月了,一直沒給解決,并且當地工商部門不維護消費者權益,說我個小老百姓怎能與大公司講理,難道老百姓就應該買事故車?就沒處講理了嗎?奧迪大公司就可以出售事故車嗎?我相信政府是會替我們老百姓出頭的。請給予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