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本人通過御圣源水業訂購桶裝水,共計12桶,繳納了60元桶押金,桶裝水價格共計120元,繳納了全款(包括押金)180元,對方出具了發票以及押金條。 2、2021年10月開始不再訂購御圣源水業的桶裝水,要求退還押金。 3、2021年12月3日送水人員被告知已經辭職,讓聯系新的送水員,聯系后承諾12月13日-19日之間到公司退還,我認可。2021年16日再次打電話詢問,依舊是推辭。 4、我的訴求是:盡快退還押金。
2020年9月7日,本人通過御圣源水業訂購桶裝水,共計12桶,繳納了60元桶押金,桶裝水價格共計120元,繳納了全款(包括押金)180元,對方出具了發票以及押金條。 2、2021年10月開始不再訂購御圣源水業的桶裝水,要求退還押金。 3、2021年12月3日送水人員被告知已經辭職,讓聯系新的送水員,聯系后承諾12月13日-19日之間到公司退還,我認可。2021年16日再次打電話詢問,依舊是推辭。 4、我的訴求是:盡快退還押金。